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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出口货物退(免)税日常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5  浏览次数:231
核心提示:鲁国税发〔2001〕133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1-06-13
鲁国税发〔2001〕13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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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堵塞出口退税管理工作漏洞,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省局制定了《山东省出口货物退(免)税日常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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