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 法律级次 » 规范性文件 » 正文
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在京二级分支机构所属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9  浏览次数:259
核心提示:公告〔2011〕13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1-12-15
公告〔2011〕1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1-12-15
 
字体: 【】 【】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的规定,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在京二级分支机构所属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经公布的二级以下(不含二级)分支机构不再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对不在名单内的分支机构,不得作为所属企业的分支机构管理。
 特此公告。
2011年12月15日

 

 
[ 法规适用-法律级次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