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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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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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煤炭、铁精粉经营行业的税收管理,维护正常的税收经济秩序,堵塞税收漏洞,促进纳税遵从,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制定了《煤炭、铁精粉经营行业税收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11月1日开始施行。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