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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9  浏览次数:200
核心提示:湘地税函〔2011〕9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1-08-30
湘地税函〔2011〕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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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我局对本单位2010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确认《关于驾驶员培训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湘地税函〔1994〕059号)等114个文件为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宣布《关于花垣县房产管理公司等房产管理单位各项收费应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湘地税函〔1995〕198号)等15个税收规范性文件全文废止或失效。
 
 
 
 
附件:1.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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