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社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地税局 关于本市农村户籍职工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19 浏览次数:
254
核心提示:厦人社〔2011〕135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1-06-15
厦人社〔2011〕135号
|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1-06-15
|
|
各区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各社保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2011年7月1日起,本市农村户籍职工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的办法参保。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1年6月15日印发
|
|
[ 法规适用-法律级次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