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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厦门市人社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地税局 关于本市农村户籍职工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9  浏览次数:254
核心提示:厦人社〔2011〕135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1-06-15
厦人社〔2011〕13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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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各社保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2011年7月1日起,本市农村户籍职工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的办法参保。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1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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