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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山西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企业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9  浏览次数:233
核心提示: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1-05-19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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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第四条规定,现对山西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企业的增值税预征率公告如下:
    从2011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山西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企业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为2%。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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