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地税征〔199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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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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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沈阳分局:
为了使全省发票管理工作做到规范和统一,现将我省地税系统发票管理工作使用的法律文书式样发给你们,请按样印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
附件:发票管理法律文书(略)
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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