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税公告〔20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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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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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1年第5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6〕125号)第六条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通知》(大政发〔2008〕8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出租房屋房产税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