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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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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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税收征管和优化纳税服务,经广泛征求意见后,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对《福建省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等表报式样进行修订,并将在福建地税新征管信息系统中开发应用,具体使用时间由各设区市地税局另行通知。 请各地地税部门在使用前做好表报印制、公告、辅导培训等工作,保证纳税人能及时方便获取和正确填报。
附件:1.福建省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 2.福建省地方税(费)临时纳税业务申报表 3.福建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4.发票领购簿 5.发票验旧情况报告表 6.发票缴销登记表 7.企业印制发票申请表(附表) 8.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表
二O一一年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