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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南试点管理办法》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1  浏览次数:182
核心提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8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0-12-24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8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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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发展,确保在海南省顺利试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经商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制定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南试点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11年1月1日开始施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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