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地税发〔2010〕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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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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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根据《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8-2009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厦地税发〔2010〕94号),厦门市地税局、国税局两局对厦门市辖区内的纳税人2008-2009年度纳税信用情况进行了联合评定。经审核并公示,有194家企业符合纳税信用等级A级企业的条件,名单见附件1;另有87家企业被认定为纳税信用等级D级企业,名单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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