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20100715B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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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赣国税函〔2010〕267号 全文有效成
赣国税函〔2010〕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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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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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20100715B版的通知》(国税函〔2010〕37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执行意见。
一、省级数据集中《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已升级为20100715B版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
二、20100715B版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升级包(文件名CMCODE2010_20100715B.rar)已经放置在:省局进出口税处FTP服务器“/local/程序下载/退税系统/2010年退税率文库_20090601D版(20100809)”目录中。各地应及时下载并发放给出口企业使用,或通知出口企业登录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网站(www.jxgs.gov.cn)免费下载最新退税率文库,自行安装使用。
三、各地要注意收集出口退税率文库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向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反馈。反馈电子文档上传路径:省局进出口处FTP服务器“/centre/各地上传”目录内。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改变出口商品退税率。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20100715B版的通知
(国税函〔2010〕3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10〕57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100715B版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FTP通讯服务器(100.16.125.25)“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并由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退税率文库升级。各地应及时将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发放给出口企业。
二、对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未经允许,严禁擅自改变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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