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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1  浏览次数:219
核心提示:如下:
 
赣国税发〔2010〕10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0-07-02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启用普通发票的种类、规格和式样
    按照总局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决定对09版普通发票种类进行简并。除暂时保留的票种外,设立“通用机打发票”和“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暂不启用。
    (一)通用机打发票
    发票名称为“江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分为平推式发票和卷式发票。在总局和省局未统一开票软件之前,平推式发票暂不采用镂空设计,仍需印制发票基本要素。
    1.平推式发票
    09版普通发票中的“货物销售统一发票(万元版)”、“加工修理修配发票(万元版)”和“粮食销售统一发票”并入“通用机打发票”(式样见附件1-1),规格为190mm×101.6mm。票面需印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联次功能、开票日期、行业分类、付款方及税务登记证号、品名或项目、规格或说明、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收款方及税务登记证号、开票人等要素。行业分类可选“货物销售”或“加工修理修配”。
    09版普通发票中的“收购统一发票”、“粮食收购统一发票”、并入“通用机打发票(收购专用)”(式样见附件1-2),规格为190mm×101.6mm。票面需印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联次功能、开票日期、行业分类、销货方、收款人身份证号、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收购方及税务登记证号、验货人、开票人等要素。行业分类可选“农产品收购”或“废旧物资收购”。
    09版普通发票中的“出口商品销售发票”并入“通用机打发票(出口专用)”(式样见附件1-3),规格为210mm×297mm。票面需印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联次功能、开票日期、行业分类、购货方、合同号、贸易方式、目的港、发运港、信用证号、唛头及编号、运保费、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销货方、开票人等要素。
    09版普通发票中的“国税机关代开统一发票”、“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并入“通用机打发票(代开专用)”(式样见附件1-4),规格为210mm×139.7mm。票面需印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联次功能、开票日期、行业分类、付款方、收款方(委托方)及税务登记证号、品名、金额大(小)写、开票人等要素。行业分类可选“税务机关代开”或“银行代开”。
    2.卷式发票(式样见附件1-5)
    发票宽度分为57mm、76mm、82mm共3种,发票长度分为127mm、152.4mm、177.8mm共3种,每卷100份。票面需印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货方等要素,其他内容如开票时间、收款方及税务登记证号、品名、单价、数量、金额大(小)写等通过打印软件进行控制打印。
    (二)通用手工发票
    09版普通发票中的“货物销售统一发票”和“加工修理修配发票”并入“通用手工发票”。发票名称为“江西省××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版面设千元版和百元版,规格为190mm×105mm(式样见附件1-6、1-7)。票面需印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联次功能、开票日期、付款方名称、品名或项目、规格或说明、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收款方名称及税务登记证号、开票人等要素。
    (三)印有企业名称的发票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印制冠名发票,可选择总局规定的任何一种规格的“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发票在发票票头左侧加印单位名称(或标识),卷式发票在发票票头下方加印单位名称(或标识),各地国税机关仍依照行政许可程序进行审批。发票式样可由企业自行设计,但在总局和省局未统一开票软件前或未使用税控装置开具的,仍需比照“通用机打发票”印制发票的基本要素。发票基本要素不全的,国税机关不予许可。
    (四)暂时保留的票种
    除总局暂时保留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发票换票证”外,我省国税系统09版普通发票中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发票”和“免税货物(劳务)发票”仍暂时保留。
    “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发票”为手工发票,版面设万元版,规格为190mm×105mm(式样见附件1-8)。票面需印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联次功能、开票日期、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品名或项目、产品型号、产品标识卡号、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收款方、开票人等要素。
    “免税货物(劳务)发票”为手工发票,版面设万元版和千元版,规格为190mm×105mm(式样见附件1-9)。票面需印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联次功能、开票日期、付款方名称、品名或项目、规格或说明、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收款方、开票人等要素。
    二、我省采用的普通发票防伪措施
    (一)发票用纸
    “通用机打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企业冠名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全部采用带有税花及“江西国税”汉字水印的区域性防伪纸,其他联次采用普通无碳压感纸;“通用手工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发票”和“免税货物(劳务)发票”除最后一联使用40克书写纸,其他联次全部采用干式复写纸,发票联和抵扣联纸张背面涂层印有“江西国税”字样,存根联、发票联和抵扣联的被涂颜色为紫色,其他联次被涂颜色为黑色。
    (二)发票颜色
    除卷式发票外,其他票种的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各联次正面对应的颜色依次为黑色、棕色、蓝色。需增加抵扣联的,抵扣联正面为绿色。需增加其他联次的,各联次正面对应的颜色依次为红色、黄色、紫色(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通知》(赣国税函〔2009〕203号)规定的普通发票式样(总局规定的除外)全部废止。
   (三)印制要求
    “通用手工发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发票”和“免税货物(劳务)发票”在发票金额大写栏加印无色荧光防伪油墨,在紫外线荧光灯下呈橘红色荧光反映。在各类发票的发票联正面印明本发票的识别方法、查询方式和举报电话,方便社会公众查询识别。
    通用手工发票由各设区市局监制,其他种类发票由省局监制。
    三、相关的配套措施
   (一)逐步推广机具开票
    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广的原则,选择部分销售额较大、具备使用机打发票条件以及出口货物、农产品收购、废旧物资收购、银行代收费等特定行业的纳税人,逐步推广使用机打发票。在总局未统一部署进行“网上在线开具发票”试点前,由省局开发单机版“通用机打发票”开票软件,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纳税人机具开票后,用U盘等电子存储设备存储发票开具信息,在增值税申报期内按月报送至主管国税机关。
   (二)规范信息采集标准
    根据本文规定的发票规格和开具规范,省局将制定和公布我省国税系统企业冠名发票开具信息采集标准(另文通知)。使用企业冠名发票的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或用票单位既可选择省局开发的“通用机打发票”开票软件,也可按照发票开具信息采集标准的要求,自行开发或调整开票软件。自行开发或调整开票软件的,需报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备案。未经过审核备案的,各地国税机关不得许可其新的印制申请。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各地国税机关不再准印本文规定的规格和开具规范以外的企业冠名发票。开票软件改造完成后,使用企业冠名发票的纳税人要按照国税机关的要求,在增值税申报期内按月上报发票电子存根数据。
   (三)修订代码编码规则
    我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代码为12位数:第1位为国税、地税代码,“1”代表国税普通发票;第2、3、4、5位为地区代码(地、市级),以全国行政区域统一代码为准,用四位数表示(例如江西省代码为“3600”,南昌市代码为“3601”);第6、7位为年份代码(例如2010年印制的发票以“10”表示);第8位为种类代码,“0”代表通用定额发票、“1”代表通用手工发票、“2”代表通用平推式机打发票、“3”代表通用卷式机打发票、“4”代表企业冠名发票、“5”代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6”代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7”代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发票、“8”代表免税货物(劳务)发票、“9”代表发票换票证;第9位为行业代码,“0”代表农产品收购行业、“1”代表废旧物资收购行业、“2”代表出口行业、“3”代表税务机关代开、“4”代表银行代开、“5”代表其他行业;第10位为联次代码,用数字代表发票的联次(单联为“1”、三联为“3”、以此类推);第11位为金额代码,“0”代表无开票限额、“1”代表万元版、“2”代表千元版、“3”代表百元版、“4”代表其他版面;第12位为批次代码,“1”代表当年同一种发票的第1批(其他以此类推)。
   (四)调整发票工本费标准
    参照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新版(08版)国税发票工本费标准(试行)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9〕600号)规定的标准,省局决定从2010年7月1日起对全省国税系统新版普通发票工本费进行调整。《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附件3)为发票的最终销售价格,各级国税机关不得另行加价。国税机关为纳税人开具的“通用机打发票(代开专用)”,仍暂免收费。企业冠名发票和过渡期内使用的09版普通发票仍按《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的通知》(赣国税函〔2009〕202号)执行。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此次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要求高,难度大,涉及面广,技术性强,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各级国税机关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好省局部署的各项任务。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发票改革各项措施,确保普通发票换版改革顺利实施到位。
   (二)强化宣传辅导。各地国税机关要把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作为今年税收宣传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政领导做好专题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要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社会宣传,提高广大纳税人对改革的认知度,发票宣传费用可依据相关规定在发票工本费中列支。要对此次改革要求的机打发票推广对象进行调查统计,分批组织好软件培训。要督促企业冠名发票的用票单位在今年12月31日前改造完成或重新选用开票软件,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控发票印制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5号)要求从严控制卷式发票的使用范围,确保开票信息符合省局规定的采集标准。
   (三)实施平稳过渡。各地国税机关要根据总局的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局的具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目标,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从2010年7月1日起,原则上不再印制09版普通发票。各地要做好新旧版发票印制和使用的衔接,根据“通用机打发票”开票软件的推广进度,及时印制新版普通发票供纳税人使用。
   (四)认真调研总结。各地国税机关要加强工作调研,逐级反馈此次发票改革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紧急或重大问题,各地可直接报告省局(征管科技处)。此次改革结束后,各设区市局要将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书面材料请于2011年1月31日前报省局(征管科技处)。

       附件:1.普通发票式样
      2.普通发票种类代码表及适用范围
      3.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

  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建立发票管理长效机制,适应税收信息化管理需要,根据“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工作思路,现就全国普通发票(不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必要性
近年来,各地税务机关按照税务总局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要求,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目前各地普通发票仍然存在种类繁多、式样各异、规格不一、防伪措施各不相同的问题。这种票种繁多、各省各异的状况,不利于税务机关规范管理、不利于纳税人方便使用、不便于公众辨别真伪,不仅增加了纳税人的经营成本,而且降低了税务机关管理效率,已经成为当前实现税务系统普通发票管理信息化的主要瓶颈。因此,必须尽快简并票种、统一式样。
(一)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是强化税源监控的需要
“以票控税”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其主要作用就是控制税源、稳固税基。要发挥“以票控税”的作用,必须管好普通发票。从目前各地普通发票管理情况来看,普通发票票种过多,手工票占据比例较大。这种状况,从税源监控角度看,一是增加了税务机关发票管理难度,无法有效提高税源监控的质量和水平;二是使虚开发票有了生存空间,致使发票税源监控的作用受到削弱,税收流失难以控制。要充分发挥发票在税源监控中的作用,首先要从发票设计和开具方式着手,通过 “简并发票种类,强化机打票使用,压缩手工发票,合理使用定额发票,解决信息采集”等手段,实现发票管理水平质的飞跃,这是建立发票管理长效机制的必由之路。
(二)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是优化纳税服务的需要
目前普通发票票种繁多,导致纳税人在使用发票过程中产生诸多不便:一是纳税人要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多种发票,不方便纳税人使用,增加了纳税人经营成本;二是税务机关在发售、缴销验旧发票过程中,由于票种过多,降低了税务机关办税效率,延长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因此,清理、简并发票票种、统一发票式样,是税务机关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两个减负”,适应经济发展,提高社会满意度,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体现。
(三)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是提高普通发票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的需要
全面提高税源监控的质量,实现发票管理信息化,首先要解决发票印制、发售、开具、取得、缴销各个环节数据采集问题,进而通过发票数据的分析和应用,为税源监控提供大量有效的信息。目前,发票式样各异以及手工发票的大量存在,制约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发票开具信息的有效采集、比对和分析。通过简并票种、压缩手工发票,能有效地适应机打发票的使用和网络在线开票的推广,为全面提高普通发票管理水平和数据应用水平实现由“以票控税”转为“信息管税”奠定基础。
二、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这次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总体思路,科学设置票种,合理设计式样,在对现有票种和式样进行大幅度简并和优化的基础上,通过扩大机打发票使用范围,大力压缩手工发票,建立普通发票开具和信息采集、查询平台,全面提升普通发票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税务机关从“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进一步强化税源监控,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精简票种,统一式样。通过科学设置票种和设计式样,将现有票种大幅度精简、压缩、合并;根据发票纸张的通用尺寸,合理设计若干标准规格的式样。
2.强化机打,压缩手工。在票种设置和实施方案方面,积极推广、扩大机打票使用范围(包括税控发票),限制和压缩手工票使用范围,条件成熟时取消手工票。
3.简化票面,方便适用。简化和统一票面印制要求,最大限度地提高发票的通用性和适用性,满足不同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开具需求。
三、简并方案的基本内容
票种设置按照发票的填开方式,将发票简并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发票名称为“××省××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省××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省××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通用发票中选择本地使用的票种和规格。
(一)通用机打发票
通用机打发票分为平推式发票和卷式发票。
平推式发票按规格分为:210mm×297mm;241 mm×177.8 mm;210 mm×139.7 mm;190 mm×101.6 mm; 82 mm×101.6 mm(过路过桥发票)共5种规格(式样见附件)。票面为镂空设计。除“发票名称”、“发票联”、“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行业类别”印制内容外,其他内容全部通过打印软件进行控制和打印。“行业类别”打印发票开具的所属行业,如“工业”、“商业”、收购业、“餐饮业”、“娱乐业”“保险业”、“税务机关代开”、“银行代开”等。税务总局统一的式样,开票软件和打印内容由总局开发、规定;省局统一的式样,开票软件和打印内容由省局开发、规定。打印内容应满足发票的基本要素和数据采集的要求,打印软件应有开具限额控制。机打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联次。
税务总局对已颁布的全国统一式样的普通发票,将按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原则,统一使用通用机打发票,并逐一重新明确规格和要求。除国税系统使用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由税务总局对综合征管软件进行调整外,其他发票的开票软件可由各地税务机关或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用票单位自行开发。例如保险业专用发票(包括寿险发票)、银行业代收费专用发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等。
卷式发票按规格分为: 发票宽度为57mm、76 mm、82 mm、44 mm(出租汽车发票)共4种,发票长度可根据需要确定(式样略)。发票印制内容(不包括机打号码、机器编号、税控码)、联次可参照税控卷式发票执行。税控卷式发票规格和打印内容不变。
(二)通用手工发票
手工发票分为千元版和百元版2种,规格为190mm×105 mm(式样见附件 )。手工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三)通用定额发票
定额发票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划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种面额,规格为175mm×70mm。有奖发票规格为213 mm×77 mm(式样见附件)。定额发票联次为并列二联,即存根联和发票联;有奖发票为并列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兑奖联。通用定额发票的用纸和底纹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
(四)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
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可按两种方式处理:一是由用票单位选择一种通用机打发票,并通过软件程序控制打印单位名称(或标识),平推式发票打印在发票票头左侧,卷式发票打印在发票票头下方;二是选择一种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发票可在发票票头左侧加印单位名称(或标识),卷式发票在发票票头下方加印单位名称(或标识)。
(五)暂时保留的票种
考虑到目前有些全国统一使用的票种暂不宜取消,决定保留“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换票证。
通用发票无法涵盖的公园门票,可继续保留。因特殊原因,在一段时间内还需继续保留的发票,各省要严格控制,并报税务总局备案。
四、相关配套措施
(一)大力推广机具开票
为了适应简并票种和数据采集的需要,各地要进一步扩大机打发票的使用范围,对经营额较大,或通过计算机实施企业管理的纳税人,应引导其使用机打发票。但要注意尽量减少纳税人负担,考虑纳税人技术设备(包括软件)适应的可能,同时应注意与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的衔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建筑安装、房地产、农产品收购、机动车销售等行业开展“网上在线开具发票”试点,提高开票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努力提高发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二)严格控制手工发票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严格控制手工发票的开具限额和使用范围。手工发票的限额应严格控制在百元版和千元版。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形势,逐步缩小手工发票使用量或取消手工发票。在这次简并票种过程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不设置手工发票。
(三)合理使用定额发票
各地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要求,将定额发票的使用对象限定于在税控收款机和网上开具发票使用范围外,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或者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纳税人。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设置定额发票。
(四)进一步规范冠名发票
各地在实施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方案时,要认真做好印有单位名称发票的换版工作,及时向冠名发票单位宣传解读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方案的内容和要求。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尽可能使用统一式样的机打发票。用票单位应根据通用发票打印要求,及时修改打印软件。凡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统一式样和统一打印软件的行业或单位,由税务总局下文明确。凡采用通用机打发票并使用软件程序控制打印单位名称或标识的,不属于冠名发票行政审批管理范围,按一般发票领购手续办理。
(五)规范普通发票防伪措施
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分为面向公众的公众防伪措施和面向发票鉴定人员的特殊防伪措施。考虑到目前防伪技术的发展现状,税务总局这次暂不统一全国防伪措施。除“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继续使用原规定纸张外,其他发票的防伪措施由各省自行确定,并报税务总局备案。原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使用的统一红色荧光防伪油墨于2010年1月1日停止使用。
为了便于各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查询识别,在发票背面应印明本地区的防伪措施,以及识别和查询方式。税务总局将在税务总局网站上公布各地发票公众防伪措施。 
(六)普通发票代码编制
普通发票代码的编制规则是:前7位(从左至右)设置规则不变,第8位至12位,除原第8位“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运统一发票”编码保持不变外,其他代码编制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底前)
各级税务机关抓紧研究制定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实施方案、相关开票软件和征管软件的修改,以及配套准备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介和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普通发票票种简并统一式样的重要意义,以及简并统一后普通发票的特点,提高广大纳税人对普通发票简并统一的认知度。
(二)实施和过渡阶段(2010年)
各级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实施简并统一方案,做好新版普通发票的印制和发售工作。在过渡阶段,新旧版普通发票可同时使用,换版的具体时间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完成阶段(2011年1月)
2011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各地废止的旧版普通发票停止使用。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是建国以来范围最大、影响最深的一次普通发票改革措施。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税收征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落实到位,认真做好普通发票票种简并统一工作,确保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统筹安排,制定方案
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制定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步骤。在具体实施工作中,要控制好新旧版普通发票的印制和使用衔接工作,尽可能减少因换版所造成的发票损失。要结合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抓好税务机关征管软件和纳税人开票软件的修改工作。要注意全面了解普通发票换版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换版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宣传,优化服务
     普通发票简并统一工作涉及每个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和税务机关的发票管理业务,各级税务机关要通过简并统一工作的实施,切实减轻纳税人发票使用成本。要加强使用新票的宣传培训,使所有纳税人都能了解和掌握使用新票的意义和具体使用方法,使纳税人确实感受到普通发票简并统一工作带来的便利。
(四)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普通发票简并统一工作要求高、难度大,既涉及税务机关各业务和技术部门,又涉及全体纳税人。各地应加强国地税部门之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以及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互动协作机制,确保简并统一工作落实到位。
各省应于2011年3月1日前将贯彻实施本方案的工作情况专题报告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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