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青岛市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升级切换有关涉税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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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青地税函〔2010〕77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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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地税函〔2010〕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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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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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市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升级切换有关涉税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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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关于青岛市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升级切换有关事项的通知》(青银发[2010]80号)有关要求,现将联网系统升级切换的有关涉税事项告知如下。
一、2010年6月18日18点至6月19日20点,青岛市财税库横向联网系统停运并进行升级,在此期间,纳税人不能通过联网系统申报纳税及缴税。
二、2010年6月20日起,联网系统正式启用,倒扣税款业务改由银行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作为纳税人的记账凭证,原税收通用缴款书(机用一联)停用。
三、纳税人如因特殊事项需要完税凭证,可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打印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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