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国税发〔201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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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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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为充分发挥网络信息技术的作用,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市局制定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票信息远程报送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试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下载: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票信息远程报送管理办法(试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