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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卷烟批发单位名单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04  浏览次数:161
核心提示: 鲁国税函〔2009〕297号 全文有效成
 
鲁国税函〔2009〕29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9-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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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卷烟批发单位名单的通知》(国税函〔2009〕459号)通知精神,现将具有卷烟批发资质单位名单下发给你们(见附件),主管税务机关应参照名单对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人进行核实,加强对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人的管理。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流转税管理处)。

附件:山东省卷烟批发单位名单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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