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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东南沿海铁路工程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不包括设备价款的具体设备名单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05  浏览次数:199
核心提示: 闽地税函〔2009〕141号 全文有效成
 
闽地税函〔2009〕14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9-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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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厦门、宁德、莆田、泉州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三款规定,参照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有关铁路工程建设项目设备划分标准的规定,经研究,现将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在我省境内东南沿海铁路工程(含温福铁路、福厦铁路、厦深铁路,以下统称“东南沿海铁路工程”)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不包括设备价款的具体设备名单列举如下。并就有关问题予以明确:
一、东南沿海铁路工程设备名单:
(一)电力变电设备
1、变压器、高压开关柜、电容器柜
2、交直流电源屏、微机保护综合自动化设备
3、远动系统主机设备、箱式变电站
4、低压开关柜、信号备用电源装置
5、隔离开关
6、室内动力配电箱、升降式投光灯塔
(二)牵引变电设备
1、牵引变压器、自耦变压器
2、牵引变电所所用变压器
3、110KV、220KV主断路器、27.5KV真空断路器
4、GIS组合电器、微机保护综合自动化设备
5、远动设备(SCADA系统)
6、单极、双极、三极电动隔离开关
7、气体绝缘开关柜、电流、电压互感器
8、并联电容电抗器、交直流电源屏
9、负荷隔离开关、氧化锌避雷器
(三)接触网设备器材
自动过分相装置、接触网分段、分相绝缘器
(四)信号设备
1、列控中心、应答器、LEU等主要地面设备
2、ZPW-2000(UM)系列自动闭塞和电码化发送设备
3、TDCS、CTC系统设备
4、计算机联锁设备
5、信号微机监测设备
6、智能电源屏
7、转辙机及安装设备,外锁闭装置
8、25HZ轨道电路设备、电码化隔离盒、ZPW-2000(UM)系列轨道电路补偿电容
(五)通信设备
1、铁路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网络设备(含弱场设备)、作业手持台(包括通用手持台)、SIM卡及管理设备
2、光纤传输设备
3、有线调度通信设备
4、铁路应急通信设备
5、程控交换设备
6、通信电源设备
7、动力及环境监控设备、光纤监测设备
8、综合视频监控系统设备
9、会议电视设备
二、上述列举的设备数量、价款应分别以工程实际使用数量、设备购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准。有关建安工程设备扣除的营业税问题,依税法规定执行。
 
                
 
 
                            二OO九年七月七日
 
抄送: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9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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