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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状况分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05  浏览次数:193
核心提示: 陕地税发〔2009〕109号 全文有效成
 
陕地税发〔2009〕10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9-06-08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状况分析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9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地税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总局通知提出的要求和措施,利用现有征管业务系统中的数据和省局返还各地市数据,提出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分析思路和方式方法,探索信息管税的新思路、新途径,将其作为强化管理、堵漏增收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
二、省局将在总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状况分析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我省地税系统对应用征管数据、加强征管状况分析的具体意见,从宏观角度定期发布征管数据分析通报。
 
 
 

                                 二OO九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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