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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评定结果的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05  浏览次数:243
核心提示:大国税发〔2009〕80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9-04-27
大国税发〔2009〕8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9-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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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国税局、地税局,国税局、地税局各稽查局,国税直属税务分局,地税直属局:
按照《大连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过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查、评选,海关、工商、人民银行、审计和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审验,以及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和社会公示五个环节,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228户纳税人被评为2009年度AA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大连富丽华大酒店等131户纳税人被评为2009年度A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大连华锐重工起重机有限公司等286户纳税人被评为2009年度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
各局要按照《大连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将上述纳税人纳入AAA、AA、A级管理,要将对纳税人的激励措施贯彻落实到位,同时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社会宣传工作,激励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纳税,争做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
 
附件:大连市AAA、AA、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名单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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