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税发〔2009〕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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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9-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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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9〕1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提高认识,把握政策 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此次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车购税)政策调整,提高对这项政策调整的思想认识,要认识到这项政策调整是国家促进汽车消费、扩大内需,应对当前全球经济危机的一项重要措施,要认真学习政策的有关规定并准确把握政策。此次政策调整的重点是对纳税人自 二、协调配合,积极准备 为保证税收政策调整落实到位,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省局 三、加强管理,严格监控 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管理,对 四、做好宣传,优化服务 各级税务机关应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做好对车购税政策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税源管理责任人要深入到所辖汽车经销商宣传税收政策,车购税征收大厅要张贴政策调整的文件和有关宣传材料。车购税征收机构要制定紧急预案,在人员和设备上做好充分的准备,对可能出现的如:纳税人比较集中,征收大厅人员拥挤;征收工作量突然增大,征管员操作不熟练;纳税人对政策不理解,征纳纠纷增多等问题做好各项应对措施,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以取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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