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地税发〔2008〕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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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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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
2008年10月份,全省地方税收全口径收入完成79.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6亿元,增长12.2%,完成省计划的9.4%;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8.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9亿元,增长15%,完成年度计划的9.6%;省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9.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0.9亿元,增长11.2%,完成年度计划的9.7%。
一、10月份收入主要特点
1.增幅持续回落。本月全口径收入增长12.2%,比同期回落24.2个百分点,在前9个月29.9%的累计增幅基础上又回落了2.2个百分点,累计增幅比同期回落了7.1个百分点。
2.营业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是本月收入的增长点。3个税种合计增收7.7亿元,占全口径收入总增收额的89.5%。企业所得税本月减收1.3亿元,下降12.2%。
3.受市场变化影响,钢铁、采矿业税收收入减少。黑色金属采选业、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受价格下滑和减产影响本月分别减收0.4亿元和0.4亿元,下降4.2%和14.1%。
4.14个市收入差距在加大。本月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高于全省平均增幅的有大连、沈阳、锦州、营口、阜新、铁岭和朝阳7个市,增幅最高与最低的地区相差了 73.2个百分点。
二、主要税种收入完成情况
1.营业税。完成30.4亿元,同比增收3.9亿元,增长14.7%。本期营业税的主要增长点是金融业,同比增收3.2亿元,增长44.5%。其次,交通运输业增收了0.4亿元,增长29.6%;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增收了0.4亿元,增长54%。
2.个人所得税。完成7.9亿元,同比增加0.8亿元,增长11.8%。一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完成5.2亿元,同比增加0.7亿元,增长15.5%。二是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入库1.7亿元,同比减收0.1亿元,增长5.2%。三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入库0.3亿元,下降7.2%。
3.企业所得税。完成9.1亿元,同比减收1.3亿元,下降12.2%。减收额较大的地区主要是大连市,减收1.2亿元,占总增收额的92.8%。减收额较大的行业主要是制造业减收2.5亿元,下降100%。其中钢铁业减收0.6亿元,下降80.2%。
4.耕地占用税。完成9.1亿元,同比增加1.1亿元,增长230.7%。主要是耕地占用税税收政策调整,税额标准提高所致。
5.契税。完成5.9亿元,同比增加2.7亿元,增长84.8%。主要是沈阳市同期税款错后到12月份入库,基数较低,体现同比增收1.9亿元,增长1.9倍。
三、1-10月份收入累计完成情况
1-10月份全口径收入累计完成752.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3.3亿元,增长27.7%,完成年度计划的89.5%;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622.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2.1亿元,增长26.9%,完成年度计划的87.5%,完成省奋斗目标任务的78.7%;省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8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3亿元,增长27.7%,完成年度计划的88.9%。
四、后两个月组织收入工作措施
为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奋斗目标收入任务,各地进一步加大组织收入工作力度,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各负其责,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坚定信心,咬住目标,确保完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地方税(费)收入的较快增长,是加速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实现辽宁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尽管今年组织收入工作问题和困难很多,但能否完成全年各项收入任务,保持税(费)收入的较快增长,已经成为地税部门和地税队伍的一个严峻考验和挑战。要树立全局意识,把税收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全局中去考虑,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增强做好组织收入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困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的各项收入任务。
2、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规范执法。
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坚决制止和防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既要防止有税不收,又要坚决制止税款征收过程中的“无税造税”、“乱拉税源”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收入健康增长。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和处理税收与经济,组织收入与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和支持发展的关系,促进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增长。
3.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做好税收预测工作。
要强化经济形势分析特别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对地区经济及税收影响,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企业经营形势变化对税收的影响。强化重点税源地区、重点税源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经济税收分析,发现组织收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税收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加以解决。各地要继续做好“税收5日报”的报送工作,今年从11月15日开始报送,从11月15日到12月20日,每5日报一次,12月20日后每日报送一次,各市要提高收入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调度。要全面掌握税源,进一步加强对县区收入的分析调度,把握收入动态,科学判断税收增长趋势,做好税收预测工作,及时报告,未雨绸缪,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
4.强化管理,抓住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征管效率和征管质量。
要强化信息化应用,充分利用基础信息电子采集、数据集中和数据应用平台等税收信息化成果,借助“金税三期”的管理效应,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全面提升征管效率和征管质量。要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强化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要实行“专人负责”,努力实现经济增长向税收增长的及时转化;强化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管理和税负分析工作,加强征管质量考核。
5. 优化收入结构,强化主体税收的征管工作。
要积极寻求资源税增收的有效途径,继续完善矿产资源的征收管理办法;要加强对纳税人财产登记的管理,健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数据库,加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收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房地产税收征管软件,强化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密切跟踪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耕地占用税条例的落实情况,挖掘增收潜力,努力提高地方固定收入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有效弥补税源缺口。要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税收的跟踪管理,及时与政府沟通,取得政府的支持,有效解决制约奋斗目标任务完成的瓶颈问题。
6.加大税务稽查和清缴欠税力度,减少税收流失。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税收大检查工作,并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各地要按省局的《2008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堵塞征管漏洞,促进增收。同时要大力清缴陈欠税款,全面遏制新欠发生。要实行欠税分类管理,制定清缴计划,落实清缴责任,严格欠税公告制度,采取扣押、拍卖等有效措施,清缴欠税入库。
7.深入开展税收调研工作。
积极开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调研工作,通过调研及时了解和把握经济发展趋势、宏观调控政策对税源发展的影响,对通过调研发现的组织收入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加以解决,确保收入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ΟΟ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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