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税发〔2008〕2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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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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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在全省范围内规范车辆购置税业务流程,切实提高车辆购置税征管质量和效率,优化纳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省局制定了《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业务管理规范(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国家税务总局就相关业务有新规定的,以总局规定为准。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