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 法律级次 » 规范性文件 » 正文
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第十五批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及分中心名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08  浏览次数:246
核心提示: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8-09-26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09-26
 
字体: 【】 【】 【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经审定,现将第十五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公告如下:
确认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等76家企业技术中心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分技术中心为第十五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向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 一、第十五批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及分中心名单
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 法规适用-法律级次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