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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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发[1986]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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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8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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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发[1986]50号),已印发给你们,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九八六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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