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税发〔2007〕161号
|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7-11-05
|
各业务处室,各区、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10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根据深圳的税源特点、征管实际以及纳税人需求,市局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做好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 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是提高税法遵从度、加强税收征管、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必须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充分认识到落实“两个减负”,持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减轻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不必要的负担,是税务机关应尽的义务;减轻基层税务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是上级税务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两个减负”是相互联系的,基层税务机关负担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也会相应减轻;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也有利于减轻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压力。深圳国税以信息化建设和系统整合工程为契机,实施了两次大规模的精简业务流程,减并征管资料,推广影像档案系统,开拓多渠道网络化的电子申报方式,创新网站、短信、全市通等纳税服务方式等措施,在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局的税收征管任务和人力资源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税务机关的优化纳税服务措施还不能满足纳税人需求,继续落实“两个减负”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任重而道远。 二、近期在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将采取的措施 (一)优化办税服务厅的职能设置 按照总局关于“两个减负”工作中对“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和一站式服务”和“合理设置、优化整合服务窗口”具体要求,市局近期将统一调整办税大厅的窗口设置,充实纳税咨询台力量,增加自助报税设备,重组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票证中心以及税政科等职能科室的职责,合理配置资源,切实巩固和完善“一站式”服务,防止和减少纳税申报期内办税长时间排队现象。 (二)精简和归并征管业务报表 1.精简各类业务报表。市局坚决贯彻总局精简报表的文件精神,已经完成对总局以及市局各业务处室的报表清理工作,对固定报表的种类、管理部门、制表部门、报送部门、报送方式等将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对于没有纳入固定报表范围,又不属于专项工作临时报表情况的,各业务主管部门不得要求下属单位报送。 2.建立报表集中处理制度。一方面是集中部门处理。市局报表主管部门已掌握相关数据或者通过系统能够查询相关数据,均不得要求下属单位报送相关报表,而由报表主管部门自己制作报表;在系统查询数据有难度的报表统一由数据处理中心或信息服务台协助处理;对于区分局的报表,要求税政科或者征管科集中处理。另一方面是集中通过数据处理平台处理。市局信息办将已规范的固定报表纳入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内容,逐步实现报表的自动生成,已实现自动生成的报表不再要求下属单位报送。 (三)精简业务流程 1.精简注销税务登记流程。按照不同类型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注销税务登记流程,着重精简涉税金额少、用票数量少,核定征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等类型纳税人的注销流程。并将部分纳税人的税款清算工作委托中介机构负责,减轻税收管理员的工作量,同时加快注销工作进度。 2.扩大一般纳税人认定责令认定范围。进一步扩大信息系统的责令认定的范围,充分发挥金税工程的作用,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到一般纳税人的范围;进一步明确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制定可量化和可执行的标准细则。 3.规范并统一简易处罚标准。制订统一的简易处罚标准,并在信息系统中固化,并将税务违章的简易处罚范围扩大至所有前台业务,提高前台的税务违章处罚的处理效率。明确规定免处罚,免滞纳金的范围和标准,减少人工干预,增强简易处罚的统一性和公平性。 4.优化批量调整定额流程。针对同一类型、同一行业、规模相当,或者同一市场内的双定户,通过典型调查后,实行批量调整定额,减轻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负担。 (四)精简涉税资料 1.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分析、税负调查等工作时,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涉税信息。在财务会计报表的电子信息共享实现后,不再分税种分别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各单位也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财务会计报表;信息系统中已有纳税人申报数据等涉税信息的,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涉税信息。 2.对一般纳税人初始认定后,辅导期转正和临时转正时,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交税务登记等基本资料。 3.对于长期选择电子申报方式报送涉税资料,且数据质量比较高的纳税人,其中增值税、消费税的纸质申报资料可以允许采取半年或年度报送的方式,营业税的纸质申报资料可以允许采取季度报送的方式。其中企业所得税季(月)度预缴申报可只采用电子申报方式,年度申报须同时采用电子申报和纸质资料报送方式。 4.优化影像系统,加强信息共享。继续优化影像系统,对纳税人已经提交的、在系统内已经存在的报表资料,系统要能够直接链接或直接调阅,以满足管理的需要,减少纳税人重复提交资料。优化重点包括:增加基本资料(共享资料)的范围,对未进入影像系统的业务逐步纳入影像系统;提高影像系统的查询的分布和效率等。 5.积极推进纳税人身份电子认证,逐步取消纸质资料报送方式。 (五)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数据资源利用率和创新纳税服务方式。加快数据应用平台和税收管理员平台的建设,充分利用数据集中的优势,开展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考核监督和决策管理,加强数据管理,提高分析水平和应用能力。优化税务网站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推广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提高网上申报使用率;加大推广网上代开发票预审和网上委托代征申报的力度,减少纳税人排队时间,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大力推广短信服务,充分发挥短信在催报催缴、申报提醒等涉税事项方面快捷高效的优势。 (六)统筹安排对纳税人的税收调查和日常检查等工作,避免多头重复评估。市局各业务处室向下属单位安排工作要统筹协调,增强可操作性,避免多头安排、重复布置、效率低下。非紧急类型的纳税评估业务、税收调查和日常检查工作,市局各业务处室和区分局各综合业务科室应提前一个季度做好计划知会相关部门。对《异常纳税人名单》在加强系统监控的同时,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核查应适度延长核查周期,减小核查频率,提高核查质量。 (七)全面推行信用等级制度,实施分类管理。加强与地税局的合作,联合评定纳税信用等级,尽可能联合开展税务检查和税收调查,节省税收成本。对不同等级的纳税人享受不同的税收管理待遇,以鼓励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对信誉登记好的纳税人,采取免除纳税人除专项税收检查、举报案件检查以外的税收检查,建立税收政策辅导制度,定期辅导税收政策并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向纳税人提供便利的办税服务等措施,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八)清理公开项目,完善公开程序,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加快网站办税公开模块开发建设,及时更新、充实办税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办税公开项目的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按照纳税人办税流程,明确涉税事项的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以及承办部门等。 具体实施办法或措施市局将以文件形式陆续下发,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有新情况或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市局(征管处)。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