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
国税函〔2007〕790号
|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7-07-23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