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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2006年第三册、总第六册)〉的通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2  浏览次数:279
核心提示: 鲁国税函 〔2006〕328号 全文有效成
 
鲁国税函 〔2006〕328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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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2006年第三册、总第六册)〉的通知》(国税函[2006]88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其他有关《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的执行时间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第二册)》和《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第三册)》,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2006年第一册)》,自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
        三、《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2006年第二册、总第五册)》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OO六年十二月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2006年第三册、总第六册)》的通知
国税函〔2006〕8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车辆购置税《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2006年第三册、总第六册)》(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自2006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2006年第三册、总第六册)(略)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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