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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四川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2  浏览次数:312
核心提示:财税〔2006〕136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6-09-15
财税〔2006〕13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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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
    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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