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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产品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2  浏览次数:181
核心提示: 国税函〔2006〕683号 全文有效成文
 
国税函〔2006〕68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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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减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费用负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价格进行了重新核定,并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产品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341号)文件,现转发给你们,请监督服务单位按照调整后的价格销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产品价格的通知
2006年7月7日 发改价格〔2006〕13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根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生产成本变化情况,决定适当降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价格,具体通知如下: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所属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税卡的零售价格由每套1303元降为1188元,金税专用JK300型读卡器的零售价格由每台173元降为149元,金税专用IC卡(64K)的零售价格由每张105元降为79元。
    降低后的价格自2006年7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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