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国税发〔2006〕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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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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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推广网上申报纳税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反馈。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推广网上申报纳税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区国税系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优化纳税服务,推进网上申报为主的多元化申报,全面提高纳税申报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规范、引导、无偿”的原则,以优化纳税服务为核心,以互联网为依托,以广西国税网站为平台,积极宣传和引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个体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免费的申报系统,实行网上申报,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提高税务机关数据采集的质量和效率,外树形象,内增绩效。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原则。就是在全区范围内,按照自治区国税局的统一工作部署,开展培训、宣传、辅导等各项工作。统一纳税申报的内容和要求,通过广西国税网站,应用统一的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纳税申报。
(二)规范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网上申报的操作标准和规定的申报工作程序,办理网上申报。
(三)引导原则。加大宣传和辅导的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纳税人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纳税人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不断扩大网上申报的范围。
(四)无偿原则。无偿向纳税人提供网上申报软件及相应的辅导。
三、工作步骤
(一)培训
要制定推行工作方案,建立推行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培训辅导工作。
1、对内培训。各市国税局要按照区局网上申报师资培训班上的要求,完成所辖县(市)、城区国税局的培训工作,要求所有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收管理员都能熟练掌握网上申报操作,具备辅导纳税人办理网上申报的能力。
2、对外培训。要求各主管税务机关认真抓好拟于3月份实行网上申报的一般纳税人培训辅导。在4月底前完成其余一般纳税人的培训辅导工作。对外培训由各主管理税务机关负责。
(二)分步推广
各市、县(区)国税局要统筹安排一般纳税人实行网上申报。
1、3月份征期,各市的县(市)、城区国税局安排15%左右一般纳税人试行网上申报。
2、4月至5月进一步扩大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推广范围,具体推广工作进度由各市结合实际做好安排,原则上5月份完成全部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推广工作。
3、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网上申报工作的安排,待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推广完成后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推行网上申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纳税申报是税款征收的前提和依据。以纳税人为中心,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申报方式,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有助于提高税务机关数据采集效率,有助于树立税务机关良好的外部形象,也有助于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推行以网上申报为主的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是2006年全区国税工作会议提出实现两大目标之一“全区国税系统税收征管工作跨入全国先进行列”的重要组成内容,也是抓好“八项工作”的第三项“抓好税收征管工作”的核心工作内容,更是全区国税系统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的重大举措。为此,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要采取有力措施,原则上在5月份完成在全部一般纳税人中推广网上申报工作。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网上申报是对传统申报方式的革新,对我区纳税人来说是一件新生事物,广大纳税人全面理解和接受需要一定的时间,一定的条件。因此,一是要以办税服务厅为中心,充分利用期税纳税人相对集中的良好时机,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出版报、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当地主要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工作;二是有针对性地举办专题讲座,向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要特别向纳税人说明清楚网上申报系统是免费的,与之相配套的“财税库行”联网系统也将于稍后推广应用,使用网上申报,将避免现行纳税人必需到办税服务厅进行人工办理、成本高、不方便等弊端,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申报方式。
(三)明确推行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推行网上申报工作的重点是在一般纳税人中推行,难点是在于解决纳税人办理网上申报开始1—3个月内的问题。因此,各级国税机关应优先考虑选择规模较大且财会人员或办税人员计算机水平相对较高、业务素质较好的一般纳税人先行推广网上申报,以起到示范作用,并充分调动先行使用网上申报的一般纳税人的积极性。同时,要做好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操作的辅导及答疑工作,让其熟练掌握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各县(市)、城区国税局要开通咨询电话为纳税人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并解决纳税人办理网上申报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四)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要求。
一是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推行网上申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骨干人员,集中精力专门研究办法,摸索经验,特别是推行初期,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帮助纳税人尽快熟悉网上申报操作,各基层税务局(分局),要采取局领导与若干名税收管理员挂钩负责,税收管理员与若干名纳税人挂钩联系辅导的方式,确保试行初期,每一个一般纳税人都要有一名税收管理员与之挂钩辅导,把推行工作做深做细,并把工作的成效与绩效考核结合起来;
二是做好问题的处理和反馈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挂钩负责的税收管理员解决为主,无法解决的填写规定格式的《网上申报问题提交单》(详见附件)逐级上报处理;
三是按时上报推广网上申报工作进度情况,要求在3月至5月间每月20日前填报《各市国税局推行网上申报进度表》(详见附件)报区局征管处(电子文档上报路径:FTP://87.16.16.9/local/区局征管处/网上申报)。
附件:1、《推广应用网上申报系统的通知》
2、《网上申报申请表》
3、《取消网上申报申请表》
4、《网上申报问题提交单》
5、《各市国税局推行网上申报计划表》
6、《各市国税局推行网上申报进度表》
附件一:
×××国家局关于
推广应用网上申报系统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加快纳税申报的信息化进程,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途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决定从2006年3月起,通过开通“广西国税网站”(网址:http://www.gxgs.gov.cn),在全区推广应用网上申报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网上申报系统是“广西国税网站”的核心组成部分,纳税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免费的申报软件将纳税申报信息传送到税务机关,完成纳税申报数据的网上传输。该系统是2005年 7月 1日起上线运行的综合征管软件的一个重要配套项目,稍后我们还将推广应用另一重要配套项目“财税库行”联网系统。这为彻底改变传统上门申报需要来回跑,排队等候,耗费时间等弊端,为最终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申报缴税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此,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中推广应用网上申报系统。
请您及时向当地办税服务厅索取并填写《网上申报申请表》,交到当地办税服务厅,我们将及时为您办理网上申报开户手续,手续办结后您即可免费使用该系统办理申报资料的报送。同时,我们将为您免费提供培训及免费赠送培训资料。
×××国家税务局
年 月 日
附件二:
纳税人名称:
注:本表一式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附件三:
取消网上申报申请表
纳税人名称:
注:本表一式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附件四:
网上申报问题提交单
注:1、本问题填报单位要保管一份纸制资料作为存档,同时按涉及方数量决定一式的份数,由各方各执一份;
2、该提交单要求逐级上报,各级应及时解答,对本级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3、问题编号规则为:dz+填报单位市级行政区划码+4位序号,如:柳州市第一个上报问题的编号为dz45020001。
附件五:
各市推行网上申报计划表
填报单位: 单位:户
局领导: 科长: 填表人: 2006年 月 月
附件六:
各市国税局推行网上申报进度表
填报单位: 单位:户
局领导: 科长: 填表人: 2006年 月 月
备注:1、对4月份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在备注栏说明。
2、此表应分别在3月、4月、5月的20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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