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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北京地方特色印花税票式样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3  浏览次数:196
核心提示: 国税函〔2005〕312号 全文有效成文
 
国税函〔2005〕31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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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配合宣传北京2008年奥运会,总局特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行一套具有北京地方特色的印花税票(以下简称“北京印花税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印花税票限量发行,在北京市销售,全国使用。
    二、北京印花税票一套9枚,面值(图名)分别是:100元(北京胡同-砖塔胡同)、50元(北京胡同-南锣鼓巷)、10元(北京胡同-大栅栏街)、5元(北京胡同-国子监街)、2元(北京胡同-烟袋斜街)、1元(北京胡同-帽儿胡同)、5角(北京胡同-丰富胡同)、2角(北京胡同-白塔寺东夹道)、1角(北京胡同-钱市胡同)。9枚票规格均为40×30mm,图案下角印有“北京印花税票.BEIJING CHINA”和“2005”字样,并按票面金额大小顺序印制有“9-X”序号。
    三、北京印花税票采用以下防伪措施:一是全部采用雕刻技术和防伪纤维纸印制;二是四角边孔采用“十”字异型孔。
    四、北京印花税票自2005年4月1日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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