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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硅藻土单位税额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9  浏览次数:218
核心提示: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硅藻土单位税额的通知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硅藻土单位税额的通知  
 

吉地税流字〔1997〕25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7-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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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并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将硅藻土的资源税单位税额从每吨0。5元提高到每吨3元。
  特此通知,请依照执行。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1997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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