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国税发〔2004〕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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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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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煤炭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馈。 附件:纳税人产销情况统计表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