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税发〔2004〕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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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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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机构,区局、分局:
为了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实际,制订了《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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