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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防伪专用品成本定价调整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9  浏览次数:224
核心提示: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防伪专用品成本定价调整的通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防伪专用品成本定价调整的通知  
 

闽国税征〔1997〕02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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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国家税务局:<BR>

  为做好我省普通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供应分配工作,确保发票印制正常开展,根据<BR>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从1997年10月1日起,我省发票防伪专用品成本<BR>价格调整如下:<BR>  手写式发票防伪水印纸,每吨15,000元;普通电脑发票防伪水印纸待定;<BR>防伪油墨每公斤800元。<BR>  请各发票定点印制企业于年底前将1998年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用量计划上报地<BR>(市)国家税务局,由地(市)汇总后(顺附清单)上报省局征管处,以便安排向总<BR>局定点供应单位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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