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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险资“老鼠仓”平安资管遭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浏览次数:480
核心提示:22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冯大明、李明智等五起涉嫌内幕交易案件,其中,夏侯文浩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是证监会查处的首例保险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
       22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冯大明、李明智等五起涉嫌内幕交易案件,其中,夏侯文浩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是证监会查处的首例保险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

根据线索,2011年11月,证监会对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管”)原投资经理夏侯文浩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夏侯文浩2009年6月进入平安资管,此后担任平安资管保险资产投资室的投资经理,先后负责三个保险资产管理账户的具体投资管理工作,2011年4月起升任投资室副经理。夏侯文浩在2010年2月至2011年5月实际管理保险资产账户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三个保险资产管理账户投资交易的有关未公开信息,使用“赵某某”、“夏某某”、“蒋某某”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保险资产账户买入相同股票11只,成交金额累计达1.46亿余元,获利919万余元。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险资金已与证券投资基金等构成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资金的重要来源。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经理和基金公司基金经理一样管理着巨额资金,其“老鼠仓”行为,危害同样严重。对各类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老鼠仓”行为,证监会一经发现查实,都将坚决打击,严惩不贷。参与资本市场的各类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应以本案警示自身,依法履行职责,坚守职业道德,远离“老鼠仓”等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证监会打击投行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案件力度加大,而新型投行人员违法违规也得到了遏制。

证监会表示,通过对涉嫌内幕交易案件的查处,有力地打击了利用上市公司重组事项内幕信息牟取私利的违法行为,再次给上市公司高管、中介机构人员敲响了警钟,证券经营机构从业人员熟悉证券法律法规,更应加强自律,戒绝内幕交易,知法犯法,将付出沉重代价。证监会将继续严厉打击内幕交易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三公”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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