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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福生科承认造假 选出新财务总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06  来源:中国证券报  浏览次数:1077
核心提示:深陷财务造假、欺诈上市风波的万福生科表示,经自查,公司2008年至2011年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导读】深陷财务造假、欺诈上市风波的万福生科表示,经自查,公司2008年至2011年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深陷财务造假、欺诈上市风波的万福生科3月6日公告,公司现财务总监覃学军女士由于个人原因请假,由于请假时间较长,无法履行相应的职责,根据相关规定属于自动离职的情形。经董事会研究讨论同意补选刘圣清女士为财务总监,任期至下一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

  公司同时发布重大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目前仍在进行进一步的自查,有关财务数据可能进一步变化;同时,公司可能会再次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从而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万福生科3月2日公告称,自2012年9月15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来,公司深刻反思、严厉自查。截至目前,公司发现2008年至2011年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初步自查结果为:公司2008年至2011年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消息发出之后,3月4日、5日,万福生科股价连续走出两个跌停板,5日报收6.51元。

  在今日的公告中,公司表示,经自查,公司2008年至2011年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由此公司可能存在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数据调整后出现连续三年亏损或净资产为负等情形而导致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仍在进行进一步的自查,有关财务数据可能进一步变化。

  公司还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能会因涉及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差错和虚假记载再次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连续公开谴责三次将终止上市”的规定,公司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此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给予万福生科、公司总经理龚永福等18名管理人员以公开谴责处分。

  万福生科公告称,公司于2012年10月29日发布了《关于股东追加股份锁定》的公告,锁定期限自2012年9月27日至2013年3月27日,公司特别提示自然人股东彭志勇、张苏江、李方沂、余小泉、刘丽、邓鹰以及法人股东南京鸿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中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盛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8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4%,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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