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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免征收增值税实务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26  浏览次数:16566675
核心提示:某一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2013年10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3万元(不含税收入,下同),取得营业税劳务1万元;11月份取得销售货物收入1万元,取得营业税劳务2万元;12月份取得销售货物收入1万元,取得营业税劳务1万元。增值税如何处理?
      例一:

某一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13年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业务,8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万元(不含税收入,下同),取得加工修理修配收入0.5万元,取得应税服务收入0.5万元,增值税如何处理?

操作示范:按月申报增值税时,当月1万+0.5万+0.5万=2万,属于暂免征收范围,2万填入纳税申报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栏,申报表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栏填600元,予以免征的600元填入纳税申报表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第12栏“应纳税额合计”栏为0。            

例二:

某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8月取得应税服务收入2万元,其中:1万元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预缴增值税额300元),1万元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如何处理?

 (一)当期实现销售额2万元,小于2万元标准,当纳税人向受票人追回1万元的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全部联次时,可按2万元申请免征增值税,退还已缴纳的300元税款或将其转作多缴税款以备抵缴以后的应缴税款。

(二)当纳税人不能收回1万元的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全部联次时,应按1万元申请免征增值税。纳税申报时,2万元填入申报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栏,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填1万元,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栏填600元,予以免征的300元填入纳税申报表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第12栏“应纳税额合计”栏为300元。

例三:

某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8月取得2.5万元销售额,其中: 1.5万元为增值税免税项目(销售免税饲料产品),1万元为应税货物销售额,增值税如何处理?

由于8月份取得的销售额2.5万元大于2万元,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其中1.5万元为免征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应按1万元计算申报增值税。

例四:

某一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2013年10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3万元(不含税收入,下同),取得营业税劳务1万元;11月份取得销售货物收入1万元,取得营业税劳务2万元;12月份取得销售货物收入1万元,取得营业税劳务1万元。增值税如何处理?操作示范:按季申报增值税时,当季3万+1万+1万=5万,由于小于6万,属于暂免征收增值税范围。5万填入纳税申报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栏,申报表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栏填1500元,予以免征的1500元填入纳税申报表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第12栏“应纳税额合计”栏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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