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登封市地税局不断完善现有征管系统,简化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操作流程,深入开展对代征单位和代征人员的培训,逐步将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委托给各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或市场主办方征收。全年新办理私房租赁业税务登记1121户,比2012年全年办理私房租赁税务登记户数增长22.85倍,实现私房租赁税收101.65万元,比2012年全年入库税款增长8.71倍。
具体做法:一是积极汇报,争取政府支持。积极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分析经济税收形势,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采取政府领导、地税牵头,以乡镇办事处为主,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税收综合治理征管模式。
二是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效果。印发了《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房屋租赁业开展税收专项清查的通告》、《房屋租赁税收政策宣传手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政策宣传手册》近5万份,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街头流动字幕积极宣传相关税收政策。
三是明确职责,分类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租赁房产由财政局负责催缴税款;对企事业单位租赁房产由地税局负责征收税款;对党员干部租赁房产由乡镇街道办事处采集涉税信息,市税源办发函,相关单位负责协助缴纳税款;对其他私房租赁房产以委托乡镇街道办事处代征税款。四是简便纳税程序,提高纳税服务。制作了《登封市地方税务局私房租赁业纳税人税收申报征收合并表》,简化了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税款缴纳也由办事处代征,方便了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也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张振卿)【责任编辑:浅小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