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及时有效处理纳税人投诉,让纳税人满意缴税,是我们服务纳税人的基本要求和底线。”去年以来,陕西省国税局局长牟信勇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纳税人投诉举报,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陕西省国税局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制定下发了《纳税服务投诉处理督办实施办法》,对纳税服务投诉受理、转办、交办以及督办内容、时限、责任追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以组织调查、跟踪回访、数据分析为手段,依托标准化通用文书内部流转,建立了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处置——调查——回访”全程管理工作模式,有效规范了纳税服务投诉管理,确保每一个投诉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纳税人满意度达到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