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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登封市地税局积极落实个体工商户简并征期新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19  浏览次数:166342
核心提示:河南省地税局印发《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申报纳税等有关问题的公告》以后,登封市地税局迅速反应,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
 河南省地税局印发《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申报纳税等有关问题的公告》以后,登封市地税局迅速反应,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工作,为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一是广泛宣传。节后上班借助2月份例佂期纳税人相对集中的特点,迅速将公告张贴在办税服务厅及中心所征收室显著位置,并在办税服务厅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及时向纳税人宣传新政。同时,向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是加强学习。通过研读公告、集体讨论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确保每位同志对公告、通知中涉及到的申报纳税期限、定额核定与调整、申报方式、发票领购、系统处理、新开业户申报纳税期限等问题学通、学透,并认真贯彻执行。

三是以宣促管。借助宣传契机,掌握各自辖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税源管理现状,在落实新政策的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做好辖区停歇业户、非正常户及未达起征点纳税人的核实、认定管理,根据其生产经营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定额,提升个体税收征管质效。(王琼)【责任编辑:浅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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