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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地产招商基础知识培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24  浏览次数:1876646
核心提示: 商业地产招商基础知识培训

一、租赁政策

1、租金:承租方使用产权人的商铺,给予产权人约定的场地的使用费用。市场上的一般做法是按照商铺的建筑面积去计算租金的多少。

笔者观点:

全球租金最贵的前五条商业街:纽约第五街的商铺以年租金每平方米7.4万元人民币名列第一,排名第二的是法国巴黎的香榭丽舍大道,每平方米年租金5.9万元人民币。香港的铜锣湾以每平方米4.4万元人民币列第三位,伦敦的牛津街、澳大利亚的皮特街紧随其后。

2、租期:承租方租用产权人商铺的年限,标注于《租赁合同》中的一项重要的内容。承租方的经营业态、实力大小以及视商场特点和承租商铺位置而言有不同,一般在2——5年。

笔者观点:

不要小看租期的重要性,在合同规定的租期内承租方必须承担租金的递增,还有一个最重要的行业潜规则,那就是如果承租方在租期内经营状况实在不可以承受租金的水平要退租,那么出租方则会要求承租方寻找到新的接替者后才可以离开,出租方的经营压力完全转接于承租方,以前还有一种做法有利于承租人的,就是转让商铺,这可以让原先的经营商家小赚一笔,但现在的大部分合同都有规定,“承租方在租期内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商铺”。租期与租金递增构成了第二级的门槛。

3、租金递增:一般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签定《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按一定时间跨度去计算的租金增长的额度,以比率的形式体现。市场上的通常做法是根据商场成熟程度的不同,递增有较大差异,一般年递增率在5%以下,并按照复利计算方法计算。

笔者观点:

什么是复利?

你投资的资金可以年复一年的获得利息、股息或者资本利得。当你将这些收益再次进行投资,她们还会产生额外的收益。这些额外的收益还会产生更多的收益,如此循环就称为复利。

例如,如果每年的投资回报率为8%,并且每年将它的收益都进行再投资,那么:

在一年之后,你的总收益率将是8%

在五年之后,你的累计总收益率为47%

在十年之后,你的累计总收益率为116%

问题:租金上升10%之后再下降10%,是否会回到原来的水平?

4、保证金:保证金是约束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限之内,经营活动不能够超越合同框架所规定的条款内容,需要由承租方交纳除租金之外的一项费用。市场上的一般做法是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2——3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数额。

笔者观点:

所有的出租方都是小人,在签定《租赁合同》的时候口口声声说押金在租期结束以后会全额退还,但没有哪个承租方的得到的这个承诺会得到实现。押金与结算时间构成了承租方的第一个门槛,举个例子:某商铺的租金按季度结算,押金为两个月租金,那么承租人要入场经营就要先交5个月的租金。

5、租金支付周期:承租方支付租金于出租方的时间间隔。市场的一般做法有按季度支付、按半年支付、按一年支付,大多市场会采用按季度支付租金的方法。

笔者观点:

很少有按照每个月或一年作为结算周期的。为什么?因为按月结算,出租方害怕承租方短期内会撤租,自己再找新的经营者很麻烦;一年太长,涉及的金额会太大,承租方除非有很高的支付能力,否则他会把出租方当作痴心妄想的傻子。

二、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租赁政策各项内容的细化,《租赁合同》中的每一个细节的问题如果不能够充分在承租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则很有可能错失成交。《租赁合同》中有几个的细节问题需要充分重视。

1、起租日

起租日是出租方正式计算承租方租金的日期。签定租金之日并非为起租日,它与开业时间有着区别,由于在实际情况之中会存在着出租方给予租户的免租优惠期、装修免租期,同时由于不可预计情况的存在,实际上即定的开业时间有不能够达成的可能,则必须要求工作中的各方认真的细致的充分考虑到阻碍开业时间的因素,并做适当的延迟。因而,起租日的确定能够减轻招商工作中的租金计算工作的困难程度与复杂程度。

2、交纳租金时间

商铺租赁经营依据的是先交租后经营的原则。《租赁合同》内一般规定有第一次交纳租金的时间和数额,实际上就是起租之日的规定,但并不明确有注明以后租金交纳的时间,行业内的通常做法是在本期租金到期后的月末或当期期末的最后三天为下期租金交纳的时间。一般出租方为了减轻交纳租金过程中的复杂程度,都从每月的1日作为衡量交租跨度的标准,即选择了上述两种方式的后者。

3、装修免租期

合理的《租赁合同》中,都将会预留出一段时间为新的承租商家场所进行的装修活动,由于在这段时间内,经营商家不能够正常经营以产生利润,因而,这段时间内的承租方承受租金免除。免租装修期的长短视商铺的成熟程度,市场上一般为半个月至一个月左右。

4、免租优惠期

免租优惠期与免租装修期在概念上不同,但在实际操作上却可以融合为一体。免租优惠的做法一般为新的商场大规模吸引目标意向租户进驻所运用的工具。

免租期的长短一般等于租金支付周期跨度时间,这是从减轻租金结算的基础上出发考虑的。例如,租金的支付周期为三个月,则免租期选择为三个月或半年。实际上,免租期的存在,使得首次承租成为先交租金后经营的形式。

5、装修时间

完整的《租赁合同》中,双方对装修有一定程度上的约定,特别是对装修时间上的约定,这是为避免承租方对商铺进行短期的投机活动。

市场一般的做法是承租方在签定正式的《租赁合同》后的一段时间内,与管理公司签定正式的《装修合同》,交纳装修押金,提交相应材料,并在《装修合同》中约定投入装修费用,进驻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细节问题。(目前新的相关法规出台,禁止了对装修押金的收取,但可以在以保证金的形式收取,在规定范围内完成装修后,部分退还保证金于承租方。)

6、重新装修

有部分《租赁合同》中考虑要求商家在经营较长的一段时间后,重新对经营商铺进行部分或整体的装修,特别是项目的经营业态容易造成项目陈旧,以此保证整体项目的更长的商业生命力。

7、租期结束后的装修问题

一般《租赁合同》注明租期结束之后,租户可搬离可移动物品和装修,但对不可移动部分则必须留于项目,严格规定租户不能够对商铺内不可移动部分进行损坏。如果租期结束后,租户尚未搬走要求搬走的物品,《租赁合同》则约定按一定的计算标准计算商铺场地占用费用。

8、承租费用组成

完善的《租赁合同》中包括租金、物业管理费用、租户所承担的税金、工商管理费,以及广告费用、商业活动等一系列费用都直接进行了细化。而水电费用、维修基金等则体现于《物业管理合同》中。(维修基金一般由业主交纳。)

9、转让、转租问题的规定

对需要进行转租的商家,《租赁合同》中将会给予其一定的招商时间,并要求其明确较准确的开业经营时间。转租问题需要写明于合同的补充条款之中,如未达到合同的约定,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扣除保证金。

对短期投机的商家,是必须严格的禁止。而对后期如为经营不善不得不进行转让的租户,合同中必须规定其需要找到另外的承租人之后方可获得保证金的退还,但项目不承担为其招商的工作。

笔者观点:

转让与转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转租:

转租是承租商家根据其经营的特点,在其已经承租下的商铺重新进行招商活动,其招商的目标一般是其针对的供货商。承租方商铺进行的装修,是以柜台或者卖场的形式出现。国美家电、梦之岛、搜品廊等商场都涉及到了转租的操作方式,一般业内都将进行转租的大型商家称为商场运营商。

2、转让:

转让是商铺的第一手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由于其自身的原因,退出承租商铺,并为业主寻找到另一位接手继续租赁的商家。转让成功后,第二手承租方可以选择与业主重新签定新的《租赁合同》,也可以继续履行第一手商家与业主签定的合同。第一手承租方可以向第二手承租方收取一定的转让手续费,而不必与业主分享。裕丰商场内的个别商铺的转让费用高达7万元。

10、其他与《租赁合同》有关的问题

1、商业管理公司与物业管理公司

商业管理公司与物业管理公司是两个不同的管理部门。商业管理公司形使的职责是如何保证所管理的商场以及商铺能够经营良好。而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在于保证商场硬件条件的运转良好,尽可能的延长商场的使用寿命。《租赁合同》中会有部分条款要求承租方与相应的管理公司签定相关的协议和合同,并交纳费用。

笔者观点:

1、商业管理公司:

商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包括了收取租金、后期招商、规划商业业态组合、统一市场推广、日常商务服务等一系列软件的工作,商管能力卓越的商业管理公司会根据对商场整体状况的把握,要求承租方统一店面装修、统一进行收银工作、统一营业人员管理等甚至拥有末位淘汰、参与定价等权利。商业管理公司收取费用的方式多样,但在进场管理前会收取业主以月租金计算的费用,后期收取经营商家的管理费用。

2、物业管理公司:

商场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范围与管理住宅相差不大。一般包括了八大项内容。其收费方式与管理住宅收费方式相同。

商业管理公司是一个综合能力要求非常高的机构,在很多时候,商管公司完全能够行使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两者很多时候都融合到了一起。金裕丰物业管理公司、梦之岛物业管理公司、南百集团这三者是南宁市商管能力非常卓越的商业管理公司,因而成为了优秀的商场运营商(很多时候可以成为运用转租的方式盈利),进而做到品牌输出。

2、开业与试营业

《租赁合同》中对开业时间的设置很灵活,正如同购买住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交房的日期规定一样,开业时间总是设置了一个操作空间比较大的范围,这就衍生出了一个概念——试营业,一般《租赁合同》中对其没有严格的规定。试营业时间可以设置于免租期全部时间内或是部分时间内。需要清楚的是开业时间并未必等于起租日。

笔者观点:

1、开业

一般新的商场开业标准是承租率到达80%之后即可选择开业,这是由于如果商场没有能够达到一定数量的经营商家进驻,那么规模经营优势无法体现(市场上的经营户都非常重视新商场的第一次开业),而最为重要的是如果未能够达到一定的承租规模而开业经营,那么商场内的设备,包括电梯、中央空调、公用照明等设备产生的成本将极大的增加了已承租商家的压力(或者是未出租商铺业主的压力)。

另外,业内对开业通常的操作方式是,完成80%的承租率之后开业,剩余20%的商铺等待商场的整体租金上涨后选择时机再进行招商,但这也仅限于商场产权没有被零散分割销售的情况下。

2、试营业

商场的管理公司在未达到开业标准时候,允许已完成装修工作的商家先进行营业,但商场会严格计算设备产生的成本,部分的使用。试营业能够在商场招商进程受到阻碍的时候发挥重要的经营示范作用,灵活的运用试营业已成为了商场运营阶段中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3、税金问题

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实际上,《租赁合同》中规定的费用交纳仅针对于承租商家日常经营产生的有关税费支出,《租赁合同》中并未能够体现出的是——业主也需要针对出租商铺产生的租金收益交纳的税金。

在商铺出租前,业主必须办理一个获取出租商铺资格的流程手续:业主必须凭借着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产局办理《租赁证》,房产局则为业主办理备案登记,业主即可获得租赁商铺资格;完成租赁事务之后,业主持《租赁合同》分别到房产局与税务机关办理备案登记,则《租赁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而税务机关日后则按月对业主获得的租金征收近20%的税收。

另外,另一种税收方式是业主申请税收定额。

笔者观点:

避税

必须清楚的是,没有什么避税的行为是能够满足合法和安全两个基本原则的。

也不要认为用“把商铺租给自己的亲戚”的借口业主就可以逃过交税,只要《营业执照》上不是业主的名字,业主就得交税,如果业主一定要在营业执照上写上自己的名字,那他就得祈祷他的经营户在以后经营中别干什么坏勾当,否则业主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然,市场上的商铺业主也有经常使用的避税方法:

1、虚报租金数额。税金是按照租金数额为基础计算的,只要一万元的租金体现在《租赁合同》为一千元,那么业主就可以逃避了大部分的税金,那双方就需要准备两份合同,一份专门是应付的。但税务机关也不是白痴,他们会调查周边商铺的租金,如果有一间体现在《租赁合同》中的租金非常低,他们就会认定业主在避税,同时业主也要承担被承租方耍的风险;另外,法律只保护上报的业主的租金收益。

2、借助物业管理公司。此方式是降低租金,提高物业管理费用。这一方式对业主的风险较小,但物业管理公司的风险就很大了,物业管理公司肯定凭借着手中的权利向业主收点安家费用,不然打死都不会干。

3、合作经营避税。业主出场地,经营商家出产品大家共同经营,租赁交纳的税金全部避免,但产生的另一种税金是增值税,这部分税收由经营商家用其他的途径冲减。做这种避税方法还不如业主自己经营商铺,只要合作方出现什么经营问题产生的法律和债务纠纷,无辜的业主肯定会受到牵连。

还有很多种避税的方法不能尽录,如有兴趣可大家共同探讨。但千万不要忘记了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可以算得上是那些税局的工作人员了,对避税“业主一思考,税局就发笑”。惩罚的程度是累计避税的款项的1——5倍,直至强行拍卖商铺。欲擒故纵是税局惯用的伎俩。

《租赁合同》在招商工作环节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能够深入的掌握了《租赁合同》,实际上就可以掌握了招商工作的一半认识。

《租赁合同》的设置原则与其他的合同一般,都是遵守着“先小人后君子”的游戏规则,只要双方都能够以合作的态度对待出租与承租,那么后期的矛盾和纠纷就会减少和避免。(但一般《租赁合同》都是对业主有利的。)

以上未能够详尽记录,如有错漏,望能与各位共同探讨。

三、招商工作的一般流程

1、接待、谈判

2、签定《租赁合同》

3、审图纸、报批图纸

4、签定《装修合同》

5、签定《物业管理协议》

(根据实际需要,在签定《租赁合同》之前,可以与承租商家签定《定金协议》。)

四、承租商家考虑的问题

1、成行成市

实际上只有规模性的经营,商场才能够获得更多的市场消费关注,经营才能够获得更多的商业机会,承租方的经营风险才会得到有效的降低。这是众多意向承租商家共同关注的一个问题:“你这里是做什么的?”

2、建筑方面

(1)、层高:足够高的层高才能满足商家的装修要求,创造宽松的消费空间。

笔者观点:

市场能够接受的层高在4.2m——5.0m以上,但因为商铺内部存在着消防喷淋头,所以商铺的净高会相应降低,承租方也关注着由消防喷淋头决定的商铺的净高,因为在装修掉顶的时候只能迁就着喷淋头高度,如要修改,则必须经过消防的验收,这是一个相当繁琐的手续,特别是针对餐饮行业。

(2)、开间进深比例

市场上对开间进深的比例由于业态不同而有所差别,但都在1:2——1:4之间。零售行业要求的开间较大,而部分餐饮行业对此没有很高的要求。

(3)、过道

有经验的经营者十分重视商场内部过道的设置,他们在评估商场规划的优劣时,往往都是根据过道大小,商铺如何在过道上排列,过道的起始,支干道的配合去衡量商铺是否能够消费者的消费行进与消费习惯自然融合,进而决定了商场的规划价值的大小。并不是过道越宽越好,如果同时考虑消费氛围的营造和拥挤程度的控制,那么过道一般在2m左右合适。

笔者观点:

1、商铺排列

(1)、沿过道左右两个方向排列,容易营造商业的氛围,大众型消费水平的商场一般都选择这样的商铺排列方式。

(2)、沿过道单向排列商铺,另一向空余空间能够做出供消费者休息设施,以及放置特色的小品,营造舒适的氛围。

两种商铺排列方式通常融合于一个商场内部,制造出两个不同的功能区。

2、消费者行进习惯

(1)、消费购物者只会走选定的一些过道,而不会走遍所有的过道;

(2)、一旦购物者进入一个过道,他们极少能走到过道的另一端。相反地,他们进入过道不远就会转弯离开进入另一道,而不是走完整个过道;

(3)、购物者偏好逆时针的购物行走路径。在接近结账柜台时,他们的购物速度加快;

(4)、购物者的集中光顾之处实际上是商店的周边——通常被称为“周边跑道”,而不仅仅是商店过道所覆盖的区域;

(5)、购物者一般靠右行进,并注视左侧商品。

(4)、商铺朝向

商铺朝向可以分为三种:

“7字型”商铺:有两面可以开门,利于接受消费者的关注,另两面方便于摆设陈列产品,此种类型商铺建筑价值最高。

“U字型商铺”:三面开门,虽然相对“7字型”商铺更易吸引消费者,但不利于产品的摆设陈列,商铺建筑价值一般。

“一字型商铺”:单面开门,虽然利于内部产品的摆设陈列,但不利于吸引消费者,商铺建筑价值一般。

笔者观点:

使用中央空调的商场内部,为了方便冷空气的流通,商铺一般不隔到顶,这就相对而言商铺的店招的制做就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而分隔到顶的商铺,虽然很好的避免了这一缺陷,但却不可享受到中央空调带来的好处。

(5)、商铺形状

方正的商铺的商业价值较大,而内部不规则的商铺价值自然会有所打折,但经营业态的不同,对不规则程度的接受程度亦有所不同。

笔者观点:

商铺的形状与风水有关系:

经营商家认为,门窄内宽的商铺聚财,因而价值较高;

门宽内窄的商铺散财,因而价值较低。

至于是什么道理,笔者也说不上来,反正大家都这么说,也跟着一起说了。

另外,商铺与风水的说法还有:

商铺不应设于银行旁,财会被其所抢;

商铺门面不应正对着政府机关,会惹上官司;

商铺最好上方有路灯,会比较旺;

商铺上方不要有天桥或过道,被人踩在脚下不吉利;

……

3、商场的硬件设施

(1)、电梯:电梯的数量决定了一个商场的档次,其存在带动了人流往上行进,加大了行进的范围,提升了首层以上楼层的价值。但电梯是个耗电量大、故障点多、维修费用昂贵,加大了承租商家的经营成本。每2000㎡设置2台电梯(上下各一台)则是相对较合理的(笔者的经验估计)。

笔者观点:

电梯的设置一般不直对着商场入口,否则进入人群会与下楼电梯运送的人群相冲突。

(2)、中央空调:除了能够提升商场的档次外,在南方的城市里,商场缺乏中央空调则直接影响消费者进入购物的兴趣。但中央空调的用电量在商场所使用的设施里是最大的,平均能够达到12元/㎡,同时冷却塔占用大量的位置,并造成巨大的噪音,因而在设置中央空调的时候应充分考虑到其所带来的不便性

笔者观点:

裕丰商场是南宁市第一个引进自动扶梯与中央空调的商场。

商场的硬件设施还包括了货梯、公用照明、音响等,在此不详细进行阐述。

4、商场配套

(1)、停车位数量:重要性不言而寓,无论对什么类型、什么定位、什么地段的商场而言,都是完成招商工作中的一个关键因素。

(2)、商铺通用性

这是商铺设置标准的问题,如果商铺的设置是以餐饮业标准设置(起码做到预留),那么商铺属于较高标准的设置,则说明了商铺的通用性较高,由于餐饮行业的经营必须考虑到供水系统、排水系统、排烟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以及空调安装、厨房设置等问题,要求相对其他行业而言较高。通用性大的商铺一般价值都较高。

笔者观点:

德克士餐厅进驻要求:

1、电力进线:4×120*75mm2铜芯电缆直接放置到德克士餐厅配电柜上;

2、水力需求:进水主管DN40至餐厅厨房附近;

3、化粪池位置:靠近德克士餐厅或附近;

4、厨房污水处理后排水至餐厅附近总排水场(或池);

5、排油烟系统:排油烟机位置及排烟出口位置为房顶或餐厅附近外墙;

6、空调系统:室外机组置放位置在餐厅附近墙面;

7、消防系统:喷淋管道、喷淋头安装、烟感器等整套系统需由商场设置完成方可交付餐厅使用。

从上述例子则可以大致看到餐饮行业对硬件的要求。

另外的绿化配套、休闲设施配套等方面不再进行详细阐述。

5、证件办理

中小意向承租商家在租赁谈判中会具体咨询到相应的《营业执照》办理的问题,一般的流程是,承租方在签定《租赁合同》之后,凭借着合同以及业主提供的《房产证》复印件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所属的工商税务机关办理《营业执照》,这是由承租方自己去办理,但有部分商场提供这项手续的办理服务。

以上几个方面是租赁谈判过程中经常会碰到的问题,另外仍有很多细节之处不能够完全记录,在后期的工作中还需要各位同事注意积累。

五、与招商相关的部分商业地产知识

(一)、商铺价值的决定因素:

1、从大的方面上看:

(1)、城市的综合租金水平是影响商铺定价的直接因素。(2)、城市的流通力和第三产业发达程度是影响城市总体商铺价格的关键因素(3)、投资渠道是决定一个城市商铺价格水平的重要因素

2、从小的方面上看:

(1)、是否处于核心商圈

商圈有大有小,城市的商业中心是大商圈,社区商业中心是小商圈。在选择商铺的时候,处于核心商圈的商铺肯定要优于其他位置的商铺。(2)、商圈的变动因素在商圈变动过程中投资商铺,成长性是一个很重要的考虑因素。在已经成熟的商圈投资商铺,其成长空间非常小,而如果选择正在发展中的商圈,也许前2-3年投资回报不理想,但是,随着商圈的快速发展,商铺的成长性将非常好

(3)、有广场就有冲天的人气

什么是广场?广场就是休闲、娱乐的场所,所以有广场的地方,就有冲天人气,就有无穷的商业机会。大如天安门广场、西单文化广场,每天有几十万的人流汇集,形成了巨大的消费能力,对商铺来讲就是巨大的商业机会。

(4)、立地条件商铺项目所处位置的立地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要素。立地条件决定了商业周围环境和其本身因素对商业经营的影响。所谓“一步三市”,立地差之毫厘,会导致业绩失之千里。

“地段、地段、还是地段”,房地产行业最为重视的即地段因素,商业地产也不例外。一般而言,处于城市交通干道与城市商业干道围合区域内的商业项目的价值为最高的,它直接决定了人流量的大小与消费的水平。

另外,人流从哪一个方向来、顾客是否容易到达等因素也非常关键。除了道路类别以外,还要考虑道路是否有障碍物,比如交通栏隔。

(5)、周边租金水平

如果说以上评估条件定性的内容多,那么周边的租金水平将直接反映你投资商铺的租金能否支撑购买价格。购买商铺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租赁实现预期利润,再低的回报总应该比银行利息要高,这是一个原则性的问题。

(6)、主力店效应

在选择商铺承租的时候,看是否有这些主力店进来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参考因素。其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主力店品牌客户对商铺的选择有严格的商圈评估标准和计算方法,所以他们选择的商铺从经营和发展的潜力上讲肯定是有保证的,许多经营快餐的企业现在跟着肯德基、麦当劳走就是这个原因。其二,知名的主力店品牌客户它本身就具备聚客能力,会影响商圈的形成。所以,在同一个区域选择商铺的时候,这个项目是否有品牌客户非常关键。这基本也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项目的优劣。

笔者观点:

大卖场或主力店进驻商场能够带来大量的人流,并提升周边业态的兴旺,但对商铺投资者而言却在经历一个痛苦的过程,主力店由于承租规模庞大,品牌效应高,其对租赁条件的要求则十分的苛刻,除了低租金价格、长时间的租期,还有在租金递增、租金支付方式上都很难让业主感到满意。实际上,面对主力店的时候,业主如果缺乏紧密的联合的话,在谈判的时候根本就缺乏选择的余地,在主力店达到一定规模的承租面积之后,就无法有相似的经营业态敢与这个庞然大物进行直接的冲突了。(有时候主力店的部分行为可以用“奸诈”来形容。)

另外,出租于主力店的另一个风险在于,后期主力店在承租期内如经营不善撤离,留下给业主的将是一个无法挽回的烂摊,也许主力店会赔付违约金,但对商场长期而言是无任何益处的。主力店对帮助商场通过“养铺”的阶段贡献有限。

(三)、养铺的概念和重要性

“养铺”这个名词是对商铺的一种发展过程的概念化。任何一个商铺都需要一个“养”的过程,普遍的观点认为新的商场在发展的初期人流量、市场关注度、营业额势必是很少,整个商场基本会处于一个萧条的时期。

“养铺”的实质是一个价值培育的过程以及价值让渡的过程,在这种状况之下,必须是开发商、投资者、经营者这一价值链条中至少一方进行利益上的牺牲,而核心正在于对租金的分配上。

投资者必须明确的是任何一个商铺都有一个“养”的过程,而凭借投资者自身的力量去完成这个过程是一件困难的工作,势必需要中间的一个机构协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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