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南县国税局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干部职工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制度》,对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的邀请对象、规模场次、问责追究等方面作了限定,旨在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税。
《制度》对报告备案对象范围进行规定。对象涵盖全系统干部职工。将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举办的宴请活动等事宜列入《制度》规范范围。反对干部职工因升学入伍、建房乔迁、生日寿诞、调动升职、小孩满月、病愈出院等事由举办宴请活动。
《制度》对报告备案形式程序进行规定。为事前报告和事后补报两种。事前报告即指操办婚礼的,应在婚礼前5日进行书面报告。操办葬礼的,事前可进行电话报告。事后补报是指实际办理情况与事前报告明显不符或丧事活动电话报告后没有及时书面报告的,须在事后10日内进行书面补报。报告程序分为申请、审核、监督三个步骤。申请即报告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限内领取填写《洛南县国税局干部职工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表》,如实填写办理事由、办理时间、宴请范围、宴请人数、宴请方式等,并作出廉政承诺。监督即县局监察室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核,对违反纪律要求的事项及时纠正,并以谈话方式进行廉政风险预警。监督即县局监察室结合报告事项,采取随机抽查、走访调查、民主评议、收集舆情、受理举报等形式对报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制度》还对有关纪律进行规定:严禁大操大办,规定除婚礼、葬礼外,其他事宜严禁以任何形式邀请和接受亲戚以外的人员参加,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一地点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或悼念活动宴请人数同前;严禁扰民渲染,不准过度燃放烟花礼炮,不准在筵席地点豪华搭建彩门或占道搭台等过度渲染气氛;严禁庸俗迷信,不准搞有损社会公德的装扮、嬉闹、游戏、表演等庸俗低媚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身着标志服参加婚丧喜庆活动;严禁上班期间不假而走参加婚丧喜庆活动;严禁收受亲戚以外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或贵重礼品;严禁由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婚礼车队规模不得超过6辆;严禁给亲戚以外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领导干部送礼金或贵重礼品;严禁未报先办。
《制度》还要求,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问责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按规定责令退还或予以收缴;对违反婚丧喜庆事宜纪律的行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并将报告备案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年度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年度绩效考核以及干部考察内容。(杨建锋 何崇华 李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