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新闻 » 税局观察 » 正文
资讯

河南省登封市地税局加强嵩山景区“农家乐”税收征管见成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24  浏览次数:17982
核心提示: 今年以来,河南省登封市地税局采取措施加强对以嵩山风景区为依托的农家乐的税收管理,收到了良好效果,前6个月,全市162户农家
    今年以来,河南省登封市地税局采取措施加强对以嵩山风景区为依托的“农家乐”的税收管理,收到了良好效果,前6个月,全市162户“农家乐”共组织入库各项税款98万元,同比增长51%。
    一是加强税收宣传。针对旅游景区内农民纳税意识比较淡薄的实际情况,将提高他们的纳税意识列入税收宣传重点,先后组织税务干部深入“农家乐”比较集中的区域嵩阳、少林等地,上门发放税法宣传资料,进行纳税辅导,对申报表填写、税额计算、税款缴纳入库等知识,进行耐心的宣传和讲解,使其全面掌握其应知应会的办税知识。
    二是加强税源调查。深入旅游景区进行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各“农家乐”纳税户的桌椅数、房间数,利用中午、傍晚和节假日考察各“农家乐”纳税户的实际上座率,准确掌握其经营状况,摸清税源底子。
    三是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定期开展行业巡查,督促未办证户及时办证,对已办证纳税户的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加强监督,打击偷逃税行为,有效规范了行业税收管理秩序。
    四是加强“以票控税”。通过发票比对,对连续3个月超过营业税起征点的免税纳税人及连续3个月实际经营额高于核定的月营业额的,在补缴税款的同时进行定额调整;对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其超出减免定额的部分,补缴税款并及时调整定额。(张振卿)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