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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治市国税局搭建“三个平台”确保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05  浏览次数:199127
核心提示:新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围后,为抓好政策落实,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有效促进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山西省长治市国税局迅速

新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围后,为抓好政策落实,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有效促进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山西省长治市国税局迅速行动,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是搭建辅导培训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唱好宣传解释“声音”。该局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纳入到税务机关“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统一部署,依托内外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微信平台等载体和纳税人之家、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办税流程、申报要求、管理方式的宣传和培训辅导,尤其是加强对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可享受优惠政策的宣传,帮助纳税人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用好、用足、用到位,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尽快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搭建规范管理平台,简便办税程序,配好管理服务“硬件”。该局通过规范业务流程、简化备案手续、减少资料报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充分享受政策。该局及时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企业所得税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单位要严格执行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备案管理的规定,统一由事先备案改为事后备案,即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中间可以自行享受优惠政策,年度终了进行汇算清缴时,将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情况说明,报税务机关备案即可,变“先备案后享受”为“先享受后报送资料”,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各基层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设定管理方式,也不得进行变相审批。同时,规范资料受理,任何单位不得要求小型微利企业额外报送报表资料。针对已进行20141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且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所得税预缴时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在2014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
  三是搭建后续管理平台,加大跟踪问效,订好责任落实“钉子”。积极加强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后续管理,摸清底子,有效监控,动态管理。做好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情况的统计分析,掌握享受优惠政策的户数、占比、减免税额、存在问题,及同比增减情况,积极开展优惠政策的效应评估。对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情况进行抽样检查,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辅导予以解决,做到管理到户,政策执行到户,优惠落实到户。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列入绩效管理考核范围。该局将在7月底前对小型微利企业政策落实情况实施跟踪监督,将回访部分未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等行为,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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