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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国税局完善重点税源企业领导联系点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19  浏览次数:18192
核心提示:本报讯(通讯员童莉波李军强)为有效强化重点税源监控能力,切实提高税收分析水平,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进一步提高收入
 

    本报讯(通讯员童莉波  李军强)为有效强化重点税源监控能力,切实提高税收分析水平,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防范税收风险、评价政策效应、服务经济发展,市局适时调整领导联系点制度,以利于领导深入重点企业掌握税源情况,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促指导,以及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有针对性地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促进税收征管资源的优化配置,夯实税源管理基础,提升税收征管水平和税收收入质量。

    结合我市税源结构情况,市局确定了对我市税收收入影响较大的12户重点税源企业作为联系点,分别由市局党组6名成员定点联系,并相应成立6个税源跟踪监控和调查分析工作小组,每组3至5人,由各领导根据所联系重点税源企业情况及需要确定的相关科室业务骨干组成。定点联系的重点企业实行定期轮换,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

    为了保障这项工作有效顺利实施,在各带队领导切实加强对税收调查分析工作的亲自指导协调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制度,一方面,在机制保障上,由市局办公室负责局领导开展调查分析活动的请示汇报、组织协调,收入核算科负责调查分析工作的具体联系安排、业务指导和相关成果的汇总上报。另一方面,在工作标准上,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充分预案准备。各工作小组要全面研究制定调查分析方案、设计调查分析表和调查分析提纲、起草并下发调查分析通知。二是深入实地调研。根据案头分析和工作需要,深入重点税源企业开展调查,督促指导基层工作,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收政策执行、征收管理情况,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及时形成成果。市局各工作小组要及时搞好资料汇总、撰写调查分析报告。要结合调查分析进度,随时推出阶段性工作成果。四是完善联动机制。各县区局也应参照市局相关制度办法,由局领导带头抓好对重点税源企业的跟踪监控和调查分析,并及时将调查分析报告上报市局。【责任编辑:浅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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