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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国税局全面落实惠民税收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19  浏览次数:16072
核心提示:本报讯(通讯员董陈婷李军强)近年来,商洛市国税局积极落实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

    本报讯(通讯员董陈婷  李军强)近年来,商洛市国税局积极落实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使广大纳税人真正受益。

    一是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运行工作,截至目前,全市试点纳税人870户,全部纳入正常税收管理,止8月底,全市入库改征增值税4958.79万元;二是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2013年为687户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足2万元的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32万元,2010年-2013年累计为51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免所得税28.13万元,2014年1-9月1662户纳税人享受减免增值税72.53万元,为252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免所得税11.65万元;三是及时审核办理出口退税,2013年,共受理出口退税申报32户/次,办理免抵退税315万元,2014年至今已完成审核审批4户/次,免抵退税50.67万元;四是积极落实生态环保、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农业发展,为3户有机肥生产企业减免增值税44.84万元,39户次蔬菜流通纳税人减免增值税15.6万元;五是严格执行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企业减计收入、税额抵免、减免税额等税收优惠,2008年至2013年116户次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47.74万元,陕西红旗民爆有限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2010年至2013年共减免所得税593.28万元,7户西部大开发企业享受减免税额及税率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1077.76万元;六是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5户,减免增值税960.92万元,所得税加计扣除290.97万元;七是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文件精神,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7.8万元。【责任编辑:浅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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