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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论坛:主动适应新常态 加速实现“三转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11  浏览次数:1757492
核心提示: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要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更好的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当前,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涵,坚决摒弃税收工作中的传统惯性思维,牢固树立依法治税思想,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不断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与创新。

冯敬东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常态从9个方面进行了深刻系统的阐述,为今后做好各项经济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也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税收工作指明了方向。作为基层税务机关,如何正确认识加深理解新常态,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与时俱进调整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好地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应该成为我们深入思考的一个新课题。

    笔者经过调查研究并结合工作实际认为,当前,基层税收工作应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需要,积极引领税收新常态,切实加快“三个方面”的新转变:

    一、要从传统惯性思维向法治创新管理思维转变

    坚持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核心与灵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决策,为建设法治中国绘就了新的蓝图。大力推行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维护公平正义,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要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更好的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当前,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涵,坚决摒弃税收工作中的传统惯性思维,牢固树立依法治税思想,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不断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与创新。

    近年来,我市各级国税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和省局工作部署,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措施,深入推进依法治税,促使基层税收执法更加规范有序,征纳双方税收法治观念普遍有所增强,各项税收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但是,笔者经调查发现,仍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税收执法观念上,因受传统惯性思维影响,有些基层干部税收法治观念不强,没有做到依法征收、强化征管。有的人至今还抱着以“税收论英雄”的传统思维不放。认为“说一千道一万,不管采用啥招法,只有把税收上来才是好汉”。二是在税收计划执行上,违背组织收入原则,不顾收入质量,盲目追求不切实际的任务指标。个别税务部门为完成地方政府不断“抬高”的指令性税收计划,采取“刮地皮”深挖税源,甚至靠“寅吃卯粮”征收过头税,来虚假完成税收任务,创造所谓工作“政绩”。三是在税收征管过程中,仍存在自由裁量随意执法,定税不准、执法不严、该管不管、该征不征等问题。有的基层干部税收风险意识淡薄,征管服务不到位,执法程序不规范,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结果造成国家税收流失,纳税人满意度下降。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对税收工作的需要格格不入,与税收法治建设恰恰相违背。因此,我们必须加快从传统惯性思维,向法治创新管理思维的转变。要紧紧抓住依法治税这个核心,来统领基层各项税收工作,用法治思维规范征收管理,提高收入质量,促进经济与税收的同步协调发展。

    首先,要牢固树立税收法治观念,切实增强严格依法办税的自觉性。因为基层税收工作处在征管最前沿,基层税务干部都是税收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者。其执法观念、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效率如何,时刻都在经受广大纳税人的监督与考验。所以,我们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税,学会自觉规避税收风险,脑子里要始终绷紧依法治税这根弦。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就必须克服那种单纯“以税收论英雄”的传统思维。诚然,组织税收收入确保完成预算确定的各项税收任务,是基层税务机关的根本职能,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但究竟应该收啥税、收多少、何时收、怎样收、哪些情况可办理减免退税等,相关税收法律制度都有明确规定。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这些法定制度和程序,正确履行税收征管职能,自觉维护税法尊严。切不可为完成预算外税收任务,争当所谓税收“英雄”而不择手段组织征收,那将付出违规违法的惨痛代价。

    其次,要正确处理执行税收计划,与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关系。俗话说“经济是税收的晴雨表”。没有经济的稳定增长,税收自然便成无源之水。随着我国经济从超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常态化发展的转变,税收增速也必然会随之放缓走低,再用传统惯性思维对待执行税收计划显然不合时宜。我们必须尊重经济发展客观规律,追求有质量、有效率的税收增长速度。要在坚持依法治税的前提下大力组织收入确保税收计划执行。要树立科学任务观,对于违背客观实际、超出经济增长速度下达的指令性税收计划,以及预算外任意追加的不科学、不现实的税收任务指标,要进行客观冷静的分析,敢于说“不”。在经济新常态下,我们要比以往更加注重处理好组织收入的质与量的关系。切忌违背组织收入原则,不顾收入质量,为完成不切实际的预算外收入指标,争创所谓当年工作“业绩”,而向纳税人摊派税收任务,要求企业提前预缴税款,或跨地区互相“拉税、抢税、要税”等等,这些做法都是严重违背税收法律法规,扰乱正常经济秩序的行为,应在坚决禁止之列。我们要在执行税收计划中,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提高收入质量放在第一位,自觉维护税法的刚性与权威。

    三是要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新常态下对基层税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认真履行征管职责,把该做的功课做足,把该收上来的税一分不少收上来。作为基层税务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在具体执法操作过程中,坚决克服盲目性、习惯性和随意性,切实增强税收执法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考性。要本着既不缺位,又不越位的原则,确保自己始终在税收法治轨道上履职尽责。如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定额核定与调额、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小微企业减免、受理纳税申报、发票管理认证、出口退税调库等等,虽然具体办税岗位各不相同,但都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合法合理。要确保税收执法的每个环节与步骤,都必须依法依规办理,符合法定制度和程序,经得起纳税人的监督和历史的考验。决不可以违规操作、以权代法,决不允许随心所欲、自由裁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二、要从对纳税人侧重监管向提升优质服务转变

在税收法治前提下不断满足纳税人合理需要,努力建设创新型、服务型税务机关,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好地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这不仅是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当前在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对基层税收工作的必然要求。

    2014年,我市国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重要决策部署,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认真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推进纳税服务工作不断改革创新,税收执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纳税人满意度明显提升。但据笔者调查了解,在这方面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亟待需要改进和提高。一是部分基层干部因受传统惯性思维影响,在执法观念上依然存在对纳税人“居高临下”,重监管、轻服务的问题。有的误认为:“我是执法者,纳税人只能听我的,必须接受我的监管与处罚”。二是有些基层干部把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对立起来,片面理解依法治税就是“严管重罚”。相反一提到优化服务,就削弱了税收执法的刚性,担心被纳税人投诉,本来应该上调的定额也不敢调了。对有些税收违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该管不管,该罚不罚。三是善搞“形象工程”,乐做表面文章。有些制度和规定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形同虚设。很少研究纳税人的实际需求,缺乏有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个性化的纳税服务。还有的认为优化服务那是办税厅的事,应主要体现在窗口服务上,其他办税环节并不重要。四是有的基层干部业务素质不高,掌握税收政策不准,难以向纳税人提供有效的政策辅导和具体业务服务。类似问题还有不同表现形式,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总之,对纳税人“重监管、轻服务”的现象,在有些基层税务部门中依然存在,甚至还比较严重。它不但影响了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更重要的是阻碍了税企之间的和谐建设,不利于促进经济税收协调发展,与新常态下对基层税收工作的新要求背道而驰、极不相适应。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必须认真进行整改。按照总局“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的最新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需要,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快从侧重监管向提升优质服务方面转变:

    一是要在更新服务观念上狠下功夫。应明确认识到,征税人与纳税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依法履行征、纳税,是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必须克服那种“居高临下”执法,重监管轻服务的错误倾向。要引导教育基层税务干部牢固树立优化服务意识,真正视纳税人为“衣食父母”,切实做到经常与纳税人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情系税户、真诚相待、和谐相处。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要自觉增强服务意识,注重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始终把优化服务挂在心上,体现在各个办税环节的实际行动上。

    二是要在实施服务规范上狠下功夫。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出台的《全国县级纳税服务规范》,已于2014年10月1日在全国各地推广试行。其中包括9大类、212小类、1120个办税流程,既详实具体又便于操作执行,是目前规范纳税服务工作最完整、最统一、最有效、最实用的标尺。我们要用它来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纳税人,更好地规范税务干部自身执法行为。基层办税厅作为直接面向纳税人的服务窗口和办税前台,理所当然应该成为贯彻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的榜样。但其他职能部门如征管科、法规科、税源管理科等,各自承担不同纳税服务职责、负责办理相关涉税业务,都应在各个征管办税环节认真贯彻落实《纳税服务规范》。要切实做到依法履责、阳光办税、精细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力求每道办税程序必达规范标准,不断提升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三是要在提高干部素质上狠下功夫。在新常态下,要想满足日益现代化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的需要,实现由传统服务到现代服务“质”的飞跃,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干部队伍。为此,2015年我局将把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税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作为加强基层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深入推行绩效管理,严格科学考评、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建立完善区局骨干人才培养储备管理机制,大张旗鼓支持基层干部踊跃报考“三师”(税务师、会计师、律师证),重点培养一批“征管能手”和“业务尖子”,着力在提升干部内在素质上狠下功夫。

    同时,还要公开接受纳税人评议监督。将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欢迎社会各界以明察暗访的形式,对我局纳税服务工作进行“评头品足”挑毛病。我们决定开展评选最佳办税窗口和优秀税收管理员活动,坚持让纳税人投票说了算。对于在办税过程中“居高临下”慢待纳税人,不作为、滥作为的违规行为,将坚决予以严厉惩处。通过狠抓落实,努力把我局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整体服务质效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是要在完善落实制度上狠下功夫。强化制度建设,是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工作落实,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环境的重要保证。但抓制度建设决不能走形式、摆花架子、竟玩虚的。必须坚持“说了就算,定了就办”的原则,要着力在好抓落实上狠下功夫,确保相关制度的执行力和有效性。2015年,我局将有针对性建立完善纳税服务考评机制,深入推行绩效管理考核制度,决心下大力气抓好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坚持用制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办税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服务的作用,进一步做到征收人心系纳税人,努力营造和谐征纳关系,全心全意服务于企业发展。

    五是要在加强环境建设上狠下功夫。引导教育基层干部、特别是一线税收管理员,正确处理好依法治税与优化服务的关系。坚持把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和规范化管理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做到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不变通、不走样,敢于大胆负责,真抓真管真见效,又要做到心里时刻装着纳税人、处处善待纳税人,尽全力为每一位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充满人性化的服务。

    我局将进一步简政放权,拓展网上办税平台,深入推行 “同城通办”、“一窗通办”、“跨区协办”等便民办税服务新举措,坚持以规范税收执法为前提,以办税服务厅为窗口,通过内部流转、信息整合、限时办结,努力实现办理登记、领用发票证、纳税申报、出口退税、一般纳税人审批认证等“五大提速”。

    我局将紧紧围绕纳税人实际需要,不断改革创新管理办法,深入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认真落实“四班”管理制度,大力推行“延时服务”、“引申服务” 、“亲情提示服务”、“个性化订制服务”等特色服务项目,把细化管理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优化服务的具体行动上。组织全局干部深入持久地开展以“营造优美纳税环境、提供优质纳税服务、展示优良执法作风”和提高办税效率为核心的“三优一高”竞赛活动。通过不断创新服务形式,积极拓展服务空间,切实提高服务标准和质量,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软环境建设,再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着力建设人民群众真正满意的税务机关,争取在广大纳税人心目中持久树立起良好执法形象。也为发展城区经济、扩展新的税源,实现税收与经济的同步增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要从依赖经济高速增长向创新征管促发展转变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尽管基层税收工作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但国税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持依法收税,确保完成预算收入指标,为国家和地方提供财力保障,这一根本任务没有改变,而且以后也不会变。那么,面对新的税收形势和任务,作为基层税务机关怎样才能实现税收合理稳定增长,确保完成年度预算收入指标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加速实现征收管理的新转变:

    一是消除依赖思想,坚持理直气壮抓收入。过去靠经济高速增长带动税收年年“水涨船高”。于是,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基层干部便产生一种依赖思想,认为“抓不抓、管不管,年底税收任务照样完”。如今随着我国经济新常态的形成,必须彻底消除以往存在的“依赖经济高速增长,不用费劲轻松完成税收任务”的思想。要充分认识新常态下组织收入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理直气壮毫不松劲地抓收入。要通过科学分析预测、精心谋划征收方案,构建新型征收管理体系。要深入研究内控机制建设,切实防范失征漏征风险,依靠大力强化征管,实现税收稳定增长、力求科学增速。

    二是突破传统思维,坚持创新管理抓收入。随着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县区税源结构已经并正在发生明显的新变化。仅以笔者所在的凌河区为例,过去那些以污染环境、消耗能源资源为代价的税源企逐渐被淘汰“出局”,一些产能过剩经营落后的传统项目陆续被取消,全区经济增长结构正在从过去的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以往传统产业税收优势锐减,而新兴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方兴未艾,正在迅猛发展,由此给税收工作带来了一系列新的变化。所以,我们必须突破传统思维抓收入,不断创新管理手段,抓紧调整征收战略,及时把税收工作重点转向服务于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上来。通过加大对汽车、电信、交通、物流等行业税收服务与监管力度,不断提升征管质量,坚持向调结构、转方式要收入,着力培育挖掘新的税收增长点。

    同时,还要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据调查统计2014我局入库税收总量达到27517万元,其中97.5%来源于民营经济。可见其所占税收比重何等重要。所以,我们将根据城区经济结构的新变化,把工作重心进一步转移到扶持发展民营经济上来。在对民营企业的税收管理上,坚持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实行“五个优先”的原则,千方百计为发展民营经济“大开绿灯”。为大力扶持发展规模型、效益型民营企业。我们决定对年销售额超亿元,纳税额超百万元的民营企业,实行重点保护政策,开展信誉等级管理。明确规定未经局长批准不得随意进入企业实施纳税检查,不许打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准找企业任何麻烦。否则纳税人可随时投诉举报。针对民营企业在办税过程中普遍希望省时、省力、图便捷的要求,我局将以完善落实“首问首办”、“同城通办”、“一证通办”、 “一站式”服务为机制,在拓展服务空间,创新服务形式,提高办税效率上狠下功夫。努力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尽全力为发展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三是围绕项目建设,坚持服务大局抓收入。近年来各地狠抓招商引资,大力推进项目建设,有效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来源于经济,而经济的发展又直接决定于税收的增长。如何通过我们的税收工作来服务大局需要,推进项目建设,培植稳定税源,促进城区经济稳中求快健康发展,这应成为我们在新常态下积极探索和深入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首先,要从税收角度坚持把关定向,主动为政府当好参谋。避免引进“皮包公司”有名无实项目,防止出现虚假申报“空转经济”无税现象发生。着力帮助引进科技环保型、生态效益型、民生就业型、税源实体型项目。其次是应加大项目扶持力度。认真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实行重点项目帮扶责任制,搞好纳税辅导、跟踪服务到位,确保新上项目早投产经营、快落地生效,为增加有效经济税收提供优质服务。

    四是强化风险控制,坚持征管质量抓收入。在新常态下,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内部监控管理制度,切实加大税收风险防范能力。通过“制度+信息+人员素质”三项有机结合,依靠法制管理、推进科技创新,全面提升征管质量和效率。2015年,我局将针对辖区管户多、税源分散、情况复杂等特点,建立实行“税负分析、预警通报、评估约谈”等项税源监控长效管理机制,从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加大税收风险监控能力。将年纳税额超过10万元的所有企业,全部列入重点税源数据库,实行责任到人,跟踪服务管理到位。通过强化征管,达到有效监控,确保重点税源企业依法健康运行,实现稳定增收。同时,还要进一步整合优化信息管理系统,着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对税源的全方位控管,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推进税收执法手段创新,全面提升征管质量,促进税收收入在新常态下实现稳步增长。

  (作者: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国税局局长)【责任编辑:浅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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