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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中国与东盟产业合作的财税对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5  浏览次数:217230
核心提示:内容提要:深化中国与东盟产业合作对共推一带一路建设,构建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国际新格局,促进世界经济可持续平衡发展和本地
  内容提要:深化中国与东盟产业合作对共推“一带一路”建设,构建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国际新格局,促进世界经济可持续平衡发展和本地区发展繁荣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中国与东盟产业合作取得的成效及面临的问题出发,提出进一步深化双方产业合作的方式建议,并从财税角度探索支持双方深化产业合作的对策措施,以供政府部门和学术界同仁商榷。 

    关键词:东盟 产业合作 财税政策
    一、中国与东盟产业合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一)中国与东盟产业合作取得的成效
    1.经贸合作规模不断扩大。
    虽然受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与东盟间的贸易额在2008、2009年依然保持着3%的增长速度。2010年以来,中国积极采取各种“转方式,促改革、保增长、惠民生”的政策,不断完善自身投资环境,密切与包括东盟各成员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合作交流,对外贸易形势逐步趋好。2014年,中国与东盟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4 801.25亿美元,增长8.23%.其中,中国出口2 717.92亿美元,进口2083.32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 1 . 3 6 % 、4.1%.目前,东盟是中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排在欧盟和美国之后;而东盟是中国的第二大进口来源地、第四大出口市场。
    2015年上半年,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进一步增长,双边贸易额为2 243.8亿元,同比增长了1.6%,对东盟贸易约占中国对外贸易的12%。 
    2.投资合作推动了产业合作。
    在经贸合作的带动下,中国与东盟间的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的领域也在逐步拓宽。截至2014年底,中国与东盟累计双向投资超过1 300亿美元,其中东盟国家对华投资超过900 亿美元。中国对东盟的投资发展也非常迅猛,2010 年后中国对东盟新增投资占中国对外投资总量的60% 以上。
    在中马两国领导人的支持下,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和马来西亚—中国关丹产业园的“两国双园”国际园区合作模式正式启动。其中,钦州产业园加快推进,慧宝源生物医药产业园、中马粮油加工两个项目的主体工程在2014年顺利完成。LED芯片制造及新型衬底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马来西亚三宝清真食品项目等多个项目已经开工建设,还有包括中药民族药、光电、卫星应用以及智能制造等一批产业项目也达成入园协议。园区的招商工作正全面铺开,不仅瞄准中马两国企业,同时将橄榄枝抛向了全球厂商。中国与东盟国家产业合作的领域正逐步扩大。
    (二)中国与东盟产业合作面临的问题
    1.东盟各成员国发展水平不同,导致合作路径难以协调。
    东盟10 国经济发展水平、发展阶段和对外经贸关系存在巨大差异。东盟的10 个成员国中,新加坡是发展程度较高的国家,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印尼进入新兴工业化国家行列,而柬埔寨、老挝、缅甸等国家则相对落后。从下表有关数据可以看出各国差异状况非常明显。
    下表数据表明,2014 年,新加坡人均GDP 已达到5.1万美元,文莱虽然达到2.71万美元,但属于资源型国家,容易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而出现变化,柬埔寨、老挝、缅甸三国人均GDP 仅为1 000多美元;同年新加坡的年出口额达到3 831.8 亿美元,而老挝的出口额在2012-2013财年只有18.98亿美元。各成员国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新加坡人均GDP 是柬埔寨的51 倍,是老挝的28 倍,在出口贸易方面新加坡分别是柬埔寨和老挝的70倍和202倍。在经济差距不断加大和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的背景下,东盟各成员国在推动产业合作方面的政策主张及所起的作用产生出现两极分化现象。如有的国家希望通过推动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与发展,尽快从中分享利益;而有的国家则期待通过产业保护举措,避免自由贸易区的运转影响本国产业的发展;那些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国家则希望通过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和运转寻求得到更多资金和技术方面的优惠照顾。这些产业合作意识的迥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各成员国相互协调经济政策的空间,使各成员国之间扩大经济合作的基础不牢固,对中国与东盟产业合作进程产生深层影响。 
 

    2.中国与东盟国家产业结构相似,易引发竞争倾向。
    地缘上的亲和力与经济优势的互补是全面推动产业合作的两大先决条件。近年来经济合作的有关统计数据表明,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经济虽然存在着一些互补现象,但不是非常明显。如前所述,尽管东盟已经成为中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也是中国的第二大进口来源地和最大的出口市场,中国却尚未与东盟有关国家相互形成主要市场,同时中国还与包括越南、泰国、印度尼西亚等一些国家在产业结构等方面有极大的相似性,相互之间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有明显竞争,在发展对外贸易和吸引国际资本等方面均有趋同问题。 如近年来双方都倾向于把西方发达国家作为产品出口市场以及资本与技术的供应者。加上目前劳动力短缺和劳动力成本上升趋势越发明显,对中国与东盟全面深化产业合作的进程产生不利影响。
    3.社会制度、经济体制多元化,影响合作目标的有效实现。
    中国与东盟国家同处于东亚地区,而且东亚是目前世界上国家间差别最大的一个区域。在经济规模上,日本虽然现在降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仍为3.8 万美元,而老挝、柬埔寨和缅甸仍居世界最不发达国家之列。在政治制度上,东亚既有中国和越南的社会主义体制,也有日本、新加坡等国家为代表的资本主义体制,等等。
    在这样一个差别明显的复杂区域,要实现合作、和平和稳定,尤其是区域制度化的长期有效合作,将是一个优化选择。虽然欧盟受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出现一些不协调的现象,如英国近期掀起一阵又一阵“脱欧公投”的呼声,但其多年的合作成功样板则为中国与东盟深化产业合作提供了一个通过深化区域合作来实现地区稳定与安全的参考范例。因此,我们认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合作可以参考欧盟模式,尤其是在产业合作过程中需要借鉴欧盟一体化发展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
    二、进一步深化中国与东盟产业合作的基本思路

    中国与东盟要深化产业合作,应该着重从产能合作、创新合作、市场合作和跨境经济区合作入手,共同打造互补性强、互利共赢的经济共同体,才能凝聚共识,共同发展。
    (一)推进产能合作,提升区域经济发展竞争力
    在深化中国与东盟产业合作中,必须综合考虑中国产业发展取得的经验和东盟各成员国资源禀赋及产业发展诉求,加强与东盟各成员国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寻找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产能合作的结合点,通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科学运作,协助东盟国家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全力构建中国先进富余产能与东盟各成员国产业发展结合的工作机制,将资源优势、资金优势、技术优势有机融合起来,形成联合经济体,增强东盟各成员国产能实力,提升区域经济发展竞争力。
    (二)加强创新合作,增强区域经济科技实力
    推动中国与东盟间的创新合作,需要双方参照近期达成的中德、中英等创新合作模式,总结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的互补性,建立健全高效的科技合作工作机制,定期举办高级别的科技合作对话活动,整合科技人才和资金,联合组建实验室或实验中心,强化在电力、水泥、纺织、电子信息、汽车、新材料、新能源、机械制造等领域的研发和技术推广,共同提升中国与东盟合作区域的科技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三)密切市场合作,拓展区域经济发展空间实施市场合作发展战略,要根据中国与东盟产业结构和布局的特点及发展趋势,协商构建优势互补但不会趋同的市场体系,如原材料市场、工业品或消费品市场、技术成果市场、劳动力市场以及旅游市场等市场体系,营造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产业合作的良好氛围,使买卖双方能够按需交易,合理调节供求规模和结构。这不仅可以避免市场趋同化而导致的无序竞争,而且可以达到切实降低寻找市场的机会成本的目的,最终实现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合作共赢战略目标。
    (四)谋划园区合作,夯实区域经济发展基础
    在推进中国与东盟产业合作过程中,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提高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水平”的重大部署,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借鉴中国-新加坡苏州工业园区的主要做法和工作经验,协同推进战略互信、经贸合作,统筹谋划好跨境园区的合作与建设工作,加快完善园区内生产生活配套设施体系,不断优化合作园区的投资环境,全力打造合作园区吸金利器,通过双方资源、产业基础、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互补,科学制定合作园区产业布局,加快推动进出口加工业、商贸服务业、跨境旅游业、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等产业体系的合作,并努力完善加工制造、仓储物流、商贸服务等基础配套产业,夯实合作园区经济发展基础,构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产业合作体系,提高中国与东盟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发展水平,促进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
    三、进一步深化中国与东盟产业合作的财税对策建议
    (一)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夯实中国与东盟产业合作的基础
    在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基础上,运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大平台,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应该通过对话机制,合理协商界定支出责任,筹集资金建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铁路、公路、桥梁、航运、港口、机场、口岸综合服务区和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构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立体交通网络格局,促进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之间在原材料、产成品、技术成果、劳动力等方面的自由流动,着力夯实中国与东盟深化产业合作的基础。
    (二)探索建立跨境互补经济合作区的税收收益分配机制,完善中国与东盟产业合作的发展环境在开展产业合作过程中,各国为了保证本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自身税收利益,难免会出现相互争项目问题,从而导致国家间合作不彻底甚至干预产业合作的现象。对于这类现象,欧盟在推进一体化发展进程中就采取了合理解决国家间财权争议问题的举措,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如欧盟在2008年2月顺利通过了增值税改革法案。根据这项法案,在欧盟一体化区域内部分商业活动(如电信、广播电视、电子商务、技术咨询、餐饮、文化教育和体育等业务)由服务商所在国家征收增值税改为由实际服务消费发生地所在国家征收相关税款,合理地解决了区域内国家产业合作中可能出现的财权争议问题,构建了跨境合作的税收收益分配机制,为推动欧盟经济的协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合作氛围。
    因此,我们建议,通过借鉴欧盟一体化发展的模式,在每年举办中国—东盟贸易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考虑增设财政联席会议议题,搭建沟通和交流机制,协商处理中国与东盟产业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税收利益分配问题,确保财政收入能按照财源地贡献大小进行合理分配,以实现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推动产业合作和共同发展繁荣的目标。
    (三)加强税收合作,构建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互利共赢的投资环境
    1.合理维护税收管辖权,构筑保障国家税收权益与产业合作共存的环境。
    税收管辖权,往往表现为国家的课税权,实质上是国家管辖权在税收权益处置上的一种具体表现。一般来说,税收管辖权就是国家如何处理对跨国(境)所得的征税权。在不违背国际法和国际公约的条件下,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可以选择对本国最有利的税收制度来合理维护自己的税收管辖权。
    目前世界各国对跨国(境)所得的课税一般遵循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而为了避免对跨国(境)所得的双重征税问题,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是抵免法或扣除法。当然,在国际税收实践中,不少发达国家为保障本国跨国企业与投资国国内企业的公平竞争,增强本国跨国企业的竞争力,在本国公司所得税制中部分或有条件地采用免税法,从而使其税制在国际税收关系中呈现居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相互融合,并逐步向地域管辖权原则转移。
    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的产业合作,必然需要双方加快完善海、陆、空等一体化交通设施,不断健全通讯网络和资金结算系统,创造更为便捷的条件保证各种原材料、商品、技术、资金、产业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自由流动,为营造互利合作的共赢局面奠定基础。在此过程中,肯定会产生大量的跨国(境)所得现象,如何加强税收是中国和东盟各成员国要考虑的问题。
    因此,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应该妥善处理好跨国(境)所得的征税权关系,努力构建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与产业合作共存的发展环境,尽量避免或降低对跨国(境)所得的双重征税现象,推进各种原材料、商品、技术、资金和人力资源在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间的自由流动,实现通过深化双方跨境产业和经贸往来达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目标。
    2.完善情报交换制度,重视对区域内跨国纳税人的管理。
    随着中国与东盟产业合作进程的加快,各种原材料、商品、资金、劳动力和信息技术的流动规模和结构将会不断出现新的情况,从而给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税务机关带来如何处理区域内跨国避税的现实难题。
    因此,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的税务机关要合理利用已有的双边税收协定所明确的情报交换和防范偷逃税的相关条款及具体规定,建立健全情报交换机制,通过行业范围情报交换、自发情报交换、自动情报交换等税收情报交换办法,探索建立国家间的同期税务检查模式,推动税务高级人员的交流和沟通,营造区域内跨国税收管理的合作局面,规范对区域内跨国纳税人的管理,携手打击偷逃税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发展环境,将中国与东盟国家经济发展的着眼点及着力点紧密地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双方产业合作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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