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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纳税人将享联合激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8  浏览次数:642027
核心提示: 记者从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央文明办等29个部门签署了《关于对纳税信用A
 
  • 记者从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央文明办等29个部门签署了《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在项目管理、税收服务、融资授信、进出口等18个领域实施41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这也是有关部门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首个重大举措。

      据了解,该备忘录将A级纳税人可享受的激励措施从税收服务拓展至投资、金融、贸易、环保等多个领域,显著提升了A级纳税信用的“含金量”及其社会价值。

      具体来看,A级纳税人可以享受多种便利和优惠。例如,在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方面,A级纳税人可享受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粮食、棉花等进出口配额分配激励;在电力直接交易和落实优先发电权、优先购电权中予以优先考虑等等。再例如,在税收服务和管理方面,有条件评为出口企业管理一类企业,享受出口退(免)税便利服务措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等。

      与此同时,在进出口便利方面,海关企业信用等级为认证企业的A级纳税人适用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简化进出口货物单证审核、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优先开展信用培育或提供相关培训。此外,在融资便利化,运输便利化、文明城市评选、财政性资金项目优先安排等方面,A级纳税人也均可享受诸多便利。

      据介绍,每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都将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联合激励部门推送上一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各部门按照备忘录约定,在各自领域实施联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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